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管理办法.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汇划业务管理,规范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操作,确保结算资金安全,根据系统业务处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限额
自**年*月*日起,营业网点受理2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应按要求登记《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电话对账登记簿》;受理2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按规定进行业务审核后,填制《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申请书》(以下简称《授权申请书》)上报总行领导审批。
第三条 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业务处理流程
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对《授权申请书》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授权申请书》由汇出营业网点、财务会计部各存档一份。
(一)营业网点受理2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应由双人分别与该客户的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进行电话核实,核对汇划业务的真实性,并按要求登记《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电话对账登记簿》后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二)营业网点受理2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按规定进行业务审核后,填制《授权申请书》,由经办人、会计主管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后上报总行领导审批。
(三)清算员对网点上报的《授权申请书》进行审查,填写处理意见,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总行分管行长/行长签批后,营业网点区别汇划渠道进行处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将签字后的《授权申请书》返还营业网点;营业网点会计主管凭以进行业务授权,《授权申请书》当日有效。
(四)营业网点及时查询需授权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完毕后立即进行确认,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到账。对农信银系统业务,在接到总行审批的《授权申请书》后,对需授权大额农信银系统业务进行授权。上级调整额度的依据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由村镇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申请书
年 月 日 编号:
我单位办理大额资金汇划业务1笔,业务要素如下:
发送日期
业务种类
汇划渠道
发起行行名
接收行行名
发起行行号
接收行行号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账号
收款人账号
金额
(大写): ¥:
资金用途
申请单位意见:
我单位对以上业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业务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会计主管: 负责人:
总行意见:
(业务印章)
年 月 日
清算员: 会计部门负责人; 分管行长/行长: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