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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管理办法.docx

发布:2023-01-14约1.62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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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汇划业务管理,规范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操作,确保结算资金安全,根据系统业务处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限额 自**年*月*日起,营业网点受理2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应按要求登记《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电话对账登记簿》;受理2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按规定进行业务审核后,填制《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申请书》(以下简称《授权申请书》)上报总行领导审批。 第三条 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业务处理流程 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对《授权申请书》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授权申请书》由汇出营业网点、财务会计部各存档一份。 (一)营业网点受理2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应由双人分别与该客户的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进行电话核实,核对汇划业务的真实性,并按要求登记《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电话对账登记簿》后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二)营业网点受理2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付、农信银系统联行业务以及其他出账和走账业务(支取现金、转账支取等),按规定进行业务审核后,填制《授权申请书》,由经办人、会计主管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后上报总行领导审批。 (三)清算员对网点上报的《授权申请书》进行审查,填写处理意见,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总行分管行长/行长签批后,营业网点区别汇划渠道进行处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将签字后的《授权申请书》返还营业网点;营业网点会计主管凭以进行业务授权,《授权申请书》当日有效。 (四)营业网点及时查询需授权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完毕后立即进行确认,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到账。对农信银系统业务,在接到总行审批的《授权申请书》后,对需授权大额农信银系统业务进行授权。上级调整额度的依据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由村镇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授权申请书 年 月 日 编号: 我单位办理大额资金汇划业务1笔,业务要素如下: 发送日期 业务种类 汇划渠道 发起行行名 接收行行名 发起行行号 接收行行号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账号 收款人账号 金额 (大写): ¥: 资金用途 申请单位意见: 我单位对以上业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业务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会计主管: 负责人: 总行意见: (业务印章) 年 月 日 清算员: 会计部门负责人; 分管行长/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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