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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对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镇银行对账工作管理,规范对账工作流程,确保内、外账务真实、准确、一致,有效防范风险,保护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村镇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村镇银行与单位客户之间,就某一具体日期双方账户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并由单位客户反馈对账结果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客户,主要是指在**村镇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或贷款账户的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境外机构等客户。
第四条 **村镇银行对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村镇银行的对账工作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账户管理和支付结算方面的相关制度要求。
(二)差异性原则:**村镇银行应根据不同账户资金风险等级和客户需求,按照不同对账频率和方式组织对账。
(三)全面性原则:无论账户余额大小、明细发生额多少,**村镇银行都应与其对账。
(四)及时性原则:**村镇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账对象发送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协助和督促对账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五)连续性原则:存、贷款账户存续期间,**村镇银行都应与其持续对账。
(六)监督制约原则:对账应坚持记账、对账相互分离,对账过程中发现的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不得返回原记账柜员进行核查。
第五条 **村镇银行应综合考量业务发展、风险控制、效率成本、人员配置、运营管理模式等因素,使用分散对账模式。该模式是指由营业机构负责组织账单打印、交付、回收、账单核对等工作的对账模式。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及其营业机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会计管理部门职责
村镇银行会计部门负责对账业务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营业机构职责
(一)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执行客户对账制度。
(二)负责纸质对账单的打印、交付、回收、回执核印、回执余额核对、纸质回执档案保管等工作。
(三)负责督促本机构客户对账回执的催收工作、客户对账不符事项的核查与处理。
(四)负责定期开展对账工作的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五)负责将在对账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存款案件等可疑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对账范围和对账频率
第九条 对账账户范围:
(一)人民币、外币活期结算账户。其中人民币结算账户含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等;
(二)定期存款账户;
(三)保证金存款账户;
(四)贷款账户。贷款账户只需对贷款账户的本金余额进行核对。银团贷款由代理行统一进行对账。
第十条 下列存、贷款账户可不对账:
(一)转入睡眠或营业外的单位结算账户;
(二)费用专户存款账户;
(三)财政零余额账户;
(四)贸易融资、贴现、转贴现类贷款账户;个体工商户贷款账户;
(五)五级分类中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账户;
(六)表外科目核算的贷款账户;
(七)因涉及保密等特殊情况无需对账的结算账户,经**村镇银行会计管理部门会同客户营销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可不进行对账。
第十一条 对账频率:
(一)根据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和业务需要,**村镇银行对账频率可分为定期对账和不定期对账,定期对账分为按月、季对账。
(二)**村镇银行应每季度对单位存、贷款账户进行对账,每月对同业存款账户进行对账。
(三)对于前一个对账周期内未能实现有效对账的账户,在下一个对账周期内必须实现有效对账,即保证对公存款账户每半年有效对账一次。
第四章 对账方式
第十二条 对账方式根据账务信息载体不同可分为纸质对账和电子对账。
纸质对账,即通过纸式对账单向客户发送账务信息,回收纸式对账单回执的对账方式。
电子对账,即通过电子数据载体向客户发送账务信息,经客户确认后反馈回执的对账方式。
第十三条 纸式对账单按照送达方式分为柜面对账、委托对账、上门对账等。
(一)柜面对账是指**村镇银行通过营业机构柜面将对账单送达对账对象。
(二)委托对账是指**村镇银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将对账单送达对账对象。
(三)上门对账是指**村镇银行对账人员直接上门将对账单送达对账对象。
第十四条 采用电子对账方式的,应经过银企双方共同认可,并采取具备规范、严密的身份识别及安全认证技术,保证对账的真实性、安全性及合法性。
第十五条 已签约电子对账的,原则上不再提供纸质余额对账单。
第五章 对账流程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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