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银行贷后管理办法.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ⅩⅩ村镇银行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ⅩⅩⅩⅩ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后管理指从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不良贷款处置等。
第三条 贷后管理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筛查和识别风险,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评价客户部门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客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信贷业务的批量监管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 贷后监管
第五条 贷后监管是指风险管理部门批量监测、分析信贷业务贷后关键风险环节,向客户部门发布风险预警提示。主要内容包括:
(一)按月查询、汇总、审核逾期贷款、即将到期贷款和欠息客户名单,并向客户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对客户部门贷款催收、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持续的跟踪督导。
(二)定期(按季)收集和审核客户部门贷后管理资料,督促客户部门按要求开展贷后检查回访工作。
(三)不定期开展贷后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现场、非现场检查和抽查,查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的薄弱环节,督促客户部门整改提高贷后检查回访工作质量。贷后管理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
第三章 贷后检查
第六条 贷后检查是指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手段,筛查发现信贷业务的贷款风险隐患或经营管理漏洞等,并对发现的风险和漏洞进行处置整改的行为。
第七条 贷后检查分为贷后首次跟踪检查、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三种。贷后检查的方式包括现场回访、电话回访、批量回访。客户部门应坚持有效性原则,综合考虑贷款额度、批次以及客户还款情况确定检查方式。
(一)贷款余额在30万元以上(含)的贷款,原则上要求进行现场回访,实地拜访借款人和保证人、查看借款人和保证人经营场所、查验抵押物保管状况。
(二)贷款余额在30万元以下的正常贷款,可采用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对批量发放的农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能够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采用批量回访的方式进行贷后检查。通过拜访或电话回访村委会联系人、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联系人等,了解借款人和担保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和收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如发现影响贷款风险的预警信息,客户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现场检查。
第八条 首次跟踪检查。首次跟踪检查是指贷款发放后一定期限内对客户开展的跟踪检查和回访工作。
(一)检查时间:贷款发放后15-30天。
(二)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借款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贷款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借款人对我行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检查报告: 贷后首次跟踪回访后,客户经理应填制《贷后首次跟踪回访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存在风险预警信号的,要及时报告分管行长,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九条 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是指客户部门定期对信贷业务或合作机构按规定频次进行例行检查,通过检查收入经营状况、资金用途、抵(质)押物状况、档案资料等,评估经营风险。
(一)检查频次和范围。
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于农户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二)检查主要内容。
1.第一还款来源。对农户、个私业主和小微企业,主要检查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安全稳定性;对工薪供职借款人,主要检查其职业、收入的安全稳定性。
2.第二还款来源。对抵质押方式贷款,主要检查抵质押担保的合法合规性、押品足值有效性、押品是否账实一致、押品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保证方式贷款,主要核查担保人的征信状况,检查担保机构经营状况、担保能力变化情况、代偿情况等。
3.资金用途合规性和真实性。主要检查贷款资金用途的合法合规性;对同一合作商下个人贷款和农户贷款,主要检查借款人关联信息,判断是否为虚假贷款或集中用款。
4.其他风险。检查借款人是否存在死亡、触犯刑律、沾染黄赌毒等不良嗜好、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正常还款。
5.风险分类。根据检查情况确定贷款风险分类是否需要调整。
(三)检查报告。贷后检查回访后,客户经理应填制并提交《贷后回访及风险分类报告》。检查报告由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核,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是否存在风险信号,采取何种风险控制措施,当前处置结果,以及是否需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等。
第十条 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指客户部门按照内外部监管要求,或发现风险预警信号,确定检查对象、目的、内容、要求、时间、范围等,对贷款客户进行风险评估。
(一)检查频率和范围。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预警信息及内外部监管要求确定。贷款欠息或逾期,经电话催收30天内未按约定计划还本付息的,客户经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