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业务核算.pptx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所进行的货币给付及资金结算的行为。二、支付结算的种类1.票据形式:汇票、本票和支票2.非票据形式:汇兑、委托收款、信用卡、托收承付和国内信用证三、结算业务的基本核算程序(一)接受和审查凭证(二)转移收付款单位间账户资金(三)通知收、付款单位
四、支付结算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五、结算纪律与责任
第二节非票据结算方式
一、汇兑的核算(一)汇兑的概念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它是商业银行三大传统业务(存、放、汇)之一。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二)汇兑结算方式的基本规定有:1.汇款人在办理汇兑时应按要求填写汇兑凭证2.汇兑凭证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到汇入行领取汇款,应在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3.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备注”栏注明注明“不得转汇”字样;4.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可办理现金汇兑,5.未在银行开户的收款人,凭取款通知向汇入行取款时,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或汇入地有关单位证明;6.汇款人对汇出行还未汇出的款项可申请撤销,对汇出款项可申请退汇。7.汇入行对由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刻办理退汇,汇入行对发出取款通知,经两个月仍无法解付的汇款,可由汇入行主动办理退汇。
(三)汇兑业务流程及账务处理
二、托收承付的核算(一)异地托收承付概念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基本规定(三)全额承付的核算全额承付的核算分为四个阶段:1.托收2.承付3.划款4.收款(四)异地托收承付的特殊核算1.提前承付的处理2.多承付的处理3.部分支付的处理4.逾期付款5.拒绝付款
例5-1: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某支行8月10日系统提示一笔由武汉佳佳公司承付的托收承付款项360000元,承付期满。收款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银迅支行开户的单位富源公司。工行武汉某支行于8月11日早上办理划款手续时,发现付款人佳佳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只能支付150000元,至8月25日上午开业时又支付60000元,其余款项于9月20日上午开业全部付清。计算应收赔偿金及编制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某支行的会计分录。8月11日办理部分支付,编制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佳佳公司150000贷:待清算辖内往来—长沙银迅支行1500008月25日应计收赔偿金=60000×14×5?=420(元)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佳佳公司60420贷:待清算辖内往来—长沙银迅支行604208月31日,月末计收赔偿金=150000×22×5?=1650(元)3日内划给收款人,编制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佳佳公司1650贷:待清算辖内往来—长沙银迅支行16509月20日上午开业全部付清应计收赔偿金=150000×18×5?=1350(元)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佳佳公司151650贷:待清算辖内往来—长沙银迅支行151650
三、委托收款结算(一)委托收款概念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开户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业务流程如图5-3。
(二)委托收款的基本规定(三)委托收款的账务处理1.收款人开户行受理委托收款的处理手续2.付款人开户行的处理手续3.收款人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划回的手续
四、信用卡业务的核算(一)信用卡概念和种类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界定,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