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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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控人、前董事长王民身体情况较差、人员变动频繁,
以及沈阳利源项目建设占用大量资金导致公司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公司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未能全面、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降低。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财务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货币资金管
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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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利源装
潢工程有限公司、辽源利源铝型材收购有限公司、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
司、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和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内部结构、内部监
督、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对控股子公司的管
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资金活动、采
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等方面;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
露等方面。
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建立了对子公司的控制制度,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
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与公司在同一制度体系下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公司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报告,控股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均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除自身实行内部审计以外,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及时掌握控
股子公司的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控制可能的风险;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总
公司分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经营事项、报送重要文件、严格按照
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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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能按照公司既定的方针政策开展经营,及时报
送和呈递相关的经营报告、重要文件和事项。各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得到了有效
的控制和管理。
2 、关联交易
公司重视关联交易的内控管理,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在公允
的前提下完成,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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