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章筹资管理下基础-80讲全16zjcg tmjc.pdf
第五章筹资管理(下)
【考点三】优先股(掌握)
(一)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
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由于优先股的
股息率事先已经作规定,因此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变化,而且优先股
一般也不再参与公司普通股的利润分红。但优先股的固定股息率各年可以不同,另外,优先
股也可以采用浮动股息率分配利润。
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采用固定股息率的,可以在优先股存续期内采取相同的固定股息
率,或明确每年的固定股息率,各年度的股息率可以不同;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采用浮动
股息率的,应当明确优先股存续期内票面股息率的计算方法。
2.权利优先
优先股在每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优
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先分配给优先股,剩余部分再分配给普通
股。在剩余财产方面,优先股清偿顺序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一旦公司处于,剩余
财产先分给债权人,再分给优先股股东,最后分给普通股股东。
优先股的优先权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与公司债权人不同,优先股股东不可以要求经
营成果不佳无法分配股利的公司支付固定股息;优先股股东也不可以要求无法支付股息的公
司进入程序,不能向提出企业重整、和解或者申请。
3.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和被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在股东
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具有优先表决权,例如,修改公司
章程中与优先股股东利益相关的事项条款时,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
(二)优先股的种类
1.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和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优先股股息率在股权存续期内不作调整的,称为固定股息率优先股;优先股股息率根据
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的,称为浮动股息率优先股。优先股采用浮动股息率的,在优先股
存续期内票面股息率的计算方法在公司章程中要事先明确。
2.强制分红优先股与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公司在章程中规定,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时,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利润的,称之为强
制分红优先股,否则即为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3.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根据公司因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而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差额部分是否累计到
一年时,在普通股的股息之前,连同本年优先股股息一并。非累积优先股则是
指公司不足以支付优先股的全部股息时,对所欠股息部分,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
年度补发。
4.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根据优先股股东按照确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是否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税
后利润分配,可分为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持有人只能获取一定股息但不能参加公司
额外分红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持有人除可按规定的股息率优先获得股息外,还可
与普通股股东公司的剩余收益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
5.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根据优先股是否可以转换成普通股,可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
先股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股股东或人可以按照一定的转换比率把优先股换成该公
司普通股。否则是不可转换优先股。
6.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
根据人或优先股股东是否享有要求公司回购优先股的权利,可分为可回购优先股和
不可回购优先股。可回购优先股是指允许公司按价加上一定比例的补偿收益回购的
优先股。公司通常在认为可以用较低股息率新的优先股时,用此方法回购已的优先
股。不附有回购条款的优先股,则被称为不可回购优先股。回购优先股包括人要求
赎回优先股和投资者要求回售优先股两种情况,应在公司章程和招股文件中规定期具体条
件。人要求赎回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
根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