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团体标准评价指南》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福建省海峡物联网应用促进中心提出,经福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批准,正式列入2019年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
计划,项目名称为《团体标准评价指南》,项目编号为FZWL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福建省海峡物联网应用促进中心。
本标准的参编单位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新
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有限公司、福建
三鑫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冠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
设备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
一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并不意味着标准化工作的结束,标准实施效
果评价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
题、标准内容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有无不适应、跟不上,这
是标准制定团体及管理部门应时刻关注的问题。标准实施信息反馈、
实施效果评价和标准复审机制是形成标准化闭环管理、维持标准“新
陈代谢”,保持标准生命力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评价工作,可以掌
握标准的实施状况,及时发现标准、标准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
足,有利于及时修订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进而有效提升标准的
适用性和先进性,解决标准缺失老化滞后、交叉重复矛盾、体系不够
合理等问题,有效促进标准实施效益的最大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国务
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规定,
“建立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健全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5]89号)中要求,“围绕标准立项、研制、实施开展全
过程评估;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近年来,为满足市场需求和科技的快速变化,我国一些学会、协
会、联合会、联盟等社会团体也开展了标准制定与实施活动,产生了
多种形式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推进一方面在市场经济运行
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还处在探索阶段,团
体标准化工作本身也需要规范化,以引导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朝着良
好的方向发展。我国于2016年和2018年先后发布了团体标准化良好
行为评价系列国家标准,旨在引导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改进与完善。
201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
规定》中也提出,社会团体自愿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开展团体标准化良
好行为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因此,有必要制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的团体标
准评价指南,用于指导团体标准评价工作的开展,掌握团体标准实施
状况,即时发现团体标准在应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便于即时
修订完善,进而有效提升团体标准的适用性和先进性,有效促进团体
标准实施效益的最大化,助推区物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的高质量发展。
3主要工作过程
1)立项阶段
本标准由福建省海峡物联网应用促进中心提出,2019年8月26
日,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立项评估审查后,正式列
入2019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项目计划号为
FZWL
2)起草阶段
团体标准制定计划下达后,在福建省海峡物联网应用促进中心的
组织下成立了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组对当前我国国家标准及团体标
准的评价工作进行了调研,多次召开工作组内部研讨会,确定了标准
框架并形成了标准草案。
2019年12月31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组织
召开了协会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第一次工作会议。会上邀请了标准化
专家和企业专家对标准进行技术指导,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会后,
标准起草组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遵循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并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T/FZWLW
1—2019《团体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编写。
2标准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