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失能老年人分级照护服务规范》编制说明.pdf
团体标准《居家失能老人分级照护服务规
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项目来源
根据《广西标准化协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七十三批团
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知》(桂标协2(022)178号)文
件精神,由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琅东分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青秀分
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居家失能老人分级照护服务
规范》(项目编号:2022-7302)已获批立项。
二项目背景及目的意义
失能老人是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近年来,国家
十分重视失能老人的照护,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2021年
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
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知》(国发2(021)35号)中指
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之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
全,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
知》,提出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
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
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在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指引下,区政府十分重视失能老
人照护服务管理。2021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
出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
务体系,实现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县域全覆盖,完
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彳
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同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知桂(政办发2(021)67
号)》强调要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
策,将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经济困
难高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
录,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开展养老
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鼓低龄老年人及其子
女积极参与社会化培训,提高其日常照料能力和应急处理
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广西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截至2020年底,区内常住人口数为5012.68万人,其中,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36.38万人,占比为16.69%;65周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611.41万人,占比为12.2%广西成为
o
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最早、老年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认知、运动、感官功能下降以及营
养、心理等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多,
据统计现有区内失能老人120多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6%。
庞大的失能老人人数会给社会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失
能老人的照护难题不仅关乎家庭成员的工作学习,更加关乎
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解决好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是促进发
展的关键点。
居家照护是一种由专业护理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对象所
需各项保健照顾服务的护理模式,包含了生活料理、家政、
医疗康复、陪伴老人等服务。基于现实所需,居家照护已然
成为解决失能老人需求的重要途径。该照护模式的应用不仅
能够保证失能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给予老人最大获得感和家
庭幸福感,还能为患病老人提供持续性医疗护理,使出院返
家、行动不便的老人仍然能够享受到全面照护。居家照护对
降低出院老人再住院率、急诊率,减少家庭经济负担,扩展
护理专业领域,促进护理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广西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为养
老院和养老服务中心,据统计广西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