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ICS13.040.40
CCSZ60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XXXX—2024
代替DB31/373-2010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standardofwaterpollutantsforpharmaceutical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2024-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31/XXXX—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3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6
5生物安全控制要求9
6水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10
7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15
8实施与监督15
附录A(资料性)常见医药中间体品种16
参考文献18
I
DB31/XXXX—2024
前言
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DB31/3732010DB31/
本文件代替—《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内容,与
373-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制药工业的全部类型(见1,2010年版的1);
——取消了第一类污染物分级设置排放标准(见表1,2010年版的表1);
——取消了按照水域功能设置第二类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的形式(见表2,2010年版的表2);
——将第二类污染物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特征控制项目(见表2和表3,2010年版的表2);
——单独设置了中药制造的悬浮物、总有机碳、总氰化物的排放限值(见表2,2010年版的表2);
——优化了氨氮、总氮的排放限值(见表2,2010年版的表2);
——将急性毒性(HgCl毒性当量)调整为斑马鱼卵急性毒性(见表2,2010年版的表2);2
——按照排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向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制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设置了间接排放限值执行的方式和限值(表2和表3,2010年版的表2);
——增加了废水综合毒性、抗生素的排放限值或指导性监控值(见表4);
——明确了适用于直接排放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折算浓度的要求(见4.5和表5,2020年版的
4.1.2.2和表3);
——增加了执行协商约定的污染物项目的监测要求(见6.3);
——增加了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