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C-132-2021 铁道货车弹性旁承体-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docx
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编号:GTCC-132-2021
铁道货车弹性旁承体
2021年09月07日发布2021年09月07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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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货车弹性旁承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铁道货车弹性旁承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全部项目。适用于铁道货车JC系列、BD系列弹性旁承体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据监督抽查计划确定。
2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细则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TB/T3269—2011铁道货车弹性旁承
3抽样
3.1抽样方案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表1抽样数量及要求
抽样数量
抽样基数
备注
8件(含备用样品4件)
大于等于40件
-
说明:
1.备用样品封存于生产企业或用户;
2.在用户抽样时,不作基数要求;
3.当进行胶料的性能检验时,被抽样企业应单独提供胶料试样1组:试片6片(一边边长>120mm,厚为(2.0±0.2)mm),恒定压缩永久变形A型试样15个(直径Φ(29.0±0.5)mm×(12.5±0.5)mm),金属与橡胶粘合强度试样7个(满足GB/T11211—2009的要求);
4.抽查计划包含本细则规定的全部项目时,按本表规定的抽样数量抽取样品(含备用样品);当仅包含部分项目时,根据实际需求抽取样品(含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变。
3.2抽样地点
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3.3抽样要求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2020〕63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两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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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验条件
4.1检验环境条件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4.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的量程、精度应满足标准需求,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且状态良好。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序号
仪器仪表及设备名称
规格
备注
量程
准确度/分度值
1
游标卡尺
0~300mm
0.02mm
-
2
塞尺
0.05mm~1.00mm
-
-
3
刀口尺
0~175mm
-
-
4
材料试验机
0~100kN
1级
-
5
疲劳试验机
±100kN
1级
-
6
邵尔A硬度计
0~100ShoreA
1ShoreA
-
7
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0~20kN
2级
-
8
橡胶脆性温度试验仪
-70℃~室温
1℃
-
9
热空气老化箱
室温~200℃
1℃
-
10
测厚仪
0~10mm/0~20mm
0.01mm
-
11
高低温试验箱
-70℃~100℃
1℃
-
4.3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5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3-1、表3-2。
6检验程序
6.1检验前准备工作
6.1.1检验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和产品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等方面要求制定样品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程序规定,并严格执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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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情况。
6.1.2检验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6.1.3产品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保证正常运行。
6.1.4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检验规程。
6.2项目检验顺序
检验项目按下列顺序进行:
样品1、样品2:标志→表面质量→型式尺寸→常温垂向刚度试验→常温纵向刚度试验→-40℃垂向刚度试验→+50℃垂向刚度试验;
样品3、样品4:标志→表面质量→型式尺寸→常温垂向刚度试验→常温纵向刚度试验→纵向疲劳试验→垂向疲劳试验→垂向强化疲劳试验;
胶料试样:硬度、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恒定压缩永久变形、脆性温度、金属与橡胶粘合强度、拉伸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