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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卡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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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校园卡的管理,结合学校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校园卡是校内识别身份载体,校园卡在

校内可作为身份证件使用,也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电子身

份认证,以及提供校内数字化管理的各种应用系统的使用

(包括学籍管理、图书馆借还书管理、身份认证管理,宿

舍、实验室、图书馆门禁控制管理等多方面功能),也是**

学院向持卡人提供的一种支付工具。校园卡系统简称“莞

工支付”。校园卡分为实体校园卡和电子校园卡,以人民币

结算,仅限于校内发行和使用

1.实体校园卡是一种非接触式的CPU卡,表面印有持

卡人身份信息

2.电子校园卡是移动支付平台,依附于移动通讯工具,

具有校园卡所有功能

第三条校园卡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

管理原则,校园卡的制作、发行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

政策和学校有关制度规定,保障学校财产和资金安全,维

护学校、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校园卡管理机构

第四条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内设校园卡服务中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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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负责对校园卡实行统一管理,对各应用系统综合协调和

联动控制,负责校园卡系统资金清算管理、校园卡制作与

发放、帐户管理、黑名单管理和系统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条校园卡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校园卡,建立校园卡领用、保管、发出以及废卡销毁等管

理制度,销毁废卡应按有关规定经部门领导审批,实行双

人监销。样板卡须做打洞、坏卡处理。校园卡服务中心业

务范围和主要职责为:

1.制定校园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发展需求

进行职能分工,实行科学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建立

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校园卡业务健

康发展

2.负责校园卡购物消费结算业务,为特约商户、持卡

人提供对帐、帐务查询等服务

3.负责校园卡帐户的业务管理,包括对持卡人信息采

集和修改、检查消费流水帐,持卡人帐户的开立、挂失、

解挂、冻结、解冻等管理

4.编制校园卡系统建设发展规划、方案设计、技术选

型与标准等

5.负责校园卡系统的建设、引进、运行维护、培训工

6.负责校园卡系统平台、系统硬件、终端设备的管理、

维护工作

7.在学校财务处的指导与监督下,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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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财务结算周期准时完成相应工作

8.负责校园卡系统信息安全、数据备份及保密工作

9.负责校园卡服务中心的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安全

保卫及防火工作

第六条商户结算时,校园卡所属商户按其所结算的实

际消费额的0.5%缴纳校园卡管理费。校园卡管理费纳入学

校预算管理,用于网络中心校园卡设备更新、耗材购置、

员工工资补贴、系统定制开发等

第三章校园卡的使用

第七条校园卡制作与发放:

1.校园卡服务中心协调校园卡合建伙伴制作校园卡

2.学生第一次办理校园卡是以新生集体办卡方式,开

学时统一在各学院报到处领取校园卡。未能集中办卡的学

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由校园卡服务中心采集并核对相

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办理

3.教职工办理校园卡,本人在人力资源处报到后,携

带入校单及身份证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

4.员工办理校园卡,凭本人在校内的主管机构或所服

务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附有效期)和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

5.临时用卡人员,凭其校内主管机构或其所服务的相

关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附有效期)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实体校园卡,并按规定缴纳相

关费用。用户在微信中关注我校“智慧莞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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