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pdf
ICS03.080.99
A12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XXXX—XXXX
代替DB11/T1598.1—2018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Specificationofcommunityhomecareservicefortheelderly—
Part1:Generalprinciple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服务提供者2
4.1制度要求2
4.2人员要求2
4.3场地与设备用品要求2
4.4服务安全要求3
5服务内容4
6服务要求4
6.1需求调查4
6.2开展评估4
6.3制定方案4
6.4签署协议5
6.5建立档案5
7信息与档案管理5
8服务评价与改进6
参考文献7
I
DB11/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1/T1598的第1部分。DB11/T1598已经发布如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通则;
一一第2部分:助餐服务;
一一第3部分:助医服务;
一一第4部分:助洁服务;
一一第5部分:助浴服务;
一一第6部分:助急服务;
一一第7部分:康复服务;
一一第8部分:呼叫服务;
一一第9部分:精神慰藉服务;
——第10部分:信息采集与档案管理;
——第11部分:服务满意度测评;
——第12部分:巡视探访服务。
本文件代替DB11/T1598.1—2018《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与DB11/T1598.1—201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3个术语(见3.1、3.2、3.3)和信息采集和管理相关内容(见7);
——更改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的内容(见5、6、8,2013年版的6、7、8);
——删除了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硬件条件的要求(见3013年版的4.1)和居家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