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5025年调整完善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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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李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5-2026年)调整完善方案
隆昌县李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TOC\o1-2\h\z\u
第一章2025年土地利用现状 1
第一节农用地 1
第二节建设用地 1
第三节其他土地 1
第二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2
第一节耕地保有量调整 2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2
第三节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 2
第四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2
第五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2
第六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
第七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3
第八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 3
第九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3
第十节园地面积调整 3
第十一节林地面积调整 3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4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
第三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6
第一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6
第二节土地综合整治 6
第五章建设用地规划 7
第一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 7
第二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 7
第三节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四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
第六章生态保护用地规划 14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 14
第二节环境保护 14
附表 16
附表1:李市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16
附表2:李市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17
附表3:李市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18
附表4:李市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19
第一章2025年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隆昌县202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25年李市镇土地总面积1959.45公顷。其中农用地1735.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56%;建设用地2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其他土地10.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
第一节农用地
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080.6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2.27%;园地面积46.5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68%;林地面积34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71%;其他农用地面积266.1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34%。
第二节建设用地
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75.3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2.15%;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4.7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1.5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28%。
第三节其他土地
在其他土地中:水域用地9.6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1.05%;自然保留地0.9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95%。
第二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按照隆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李市镇2025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作如下调整:
第一节耕地保有量调整
到2025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由887.5公顷调整为1021.54公顷,增加134.04公顷。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到2025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758公顷调整为842公顷,增加84公顷。
第三节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
到202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控制在222.98公顷以内,在202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13.5公顷的基础上新增9.48公顷。
第四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到202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控制在181.86公顷以内,在2025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175.38公顷的基础上新增6.48公顷。
第五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到2025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35.02公顷以内,在202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8.54公顷基础上新增6.48公顷。
第六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全镇2025-2026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49公顷。
第七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全镇2025-2026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7.73公顷。
第八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
全镇2025-2026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1.03公顷。
第九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全镇2025-2026年未安排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第十节园地面积调整
规划调整后园地面积为45.57公顷。
第十一节林地面积调整
规划调整后林地面积为342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25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镇2025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予以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