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诊断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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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诊断报告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姓名、性别、年龄、时间、X线片号、投照部位及体位。
2、详细填写诊断报告单的所有内容并签名。
3、诊断报告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工整、用词恰当、语言简练,能反映全部阳性征象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征象,尽可能做到图文并茂。
4、书写报告时,必须针对所有X线征象,并结合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提出诊断意见和建议。
5、凡需要补充检查(如加摄特殊体位X线片),应由报告医师提出,并与临床医师联系,待病人同意后进行检查,再结合补充检查资料出具诊断报告。
6、疑难病例,应向上一级医师请示,并经集体会诊后,出具诊断报告。
7、出具诊断报告时限
X线透视:在检查结束后30分钟以内。
急诊报告:在检查结束后30分钟以内。
平诊报告:在检查结束2小时以内。
疑难病例:一般不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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