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如意两全保险 C 款(万能型)产品说明书.pdf
阳光人寿阳光如意两全保险C款(万能型)
产品说明书
产品特色
保证利率风险无忧
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目前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
2.5%。
日日复利收益更高
专家理财,公开透明,每日计息,月度公布,复利增值,收益免
税。
收益锁定持续增值
收益一旦分配,即被锁定,保单价值只涨不跌!
高倍保障关爱人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获得2倍个人账户价值的意外
身故保险金;因其他原因身故,可获得105%的个人账户价值的其
他身故保险金。
转换年金养老无忧
持有保单满10年,可以选择转换为由我们为您提供的年金产品,
助您安享晚年。
部分领取资金灵活
急需资金,可以进行部分领取,解您燃眉之急,并且首次部分领
取不超过当时个人账户价值10%的部分免收手续费。
投保提示:
投保年龄:出生后30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周岁
交费方式:保费一次交清,最低5000元且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保险责任:
满期给付: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当时个
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意外身故给付:
2倍当时个人账户价值(身故时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
105%的当时个人账户价值(身故时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
其他身故给付:105%的当时个人账户价值
合同生效180天以内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保费
最高给付:100万元人民币+当时个人账户价值
费用说明:
初始费用:保费的4.5%(在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价值前一次性扣除)
保单管理费:前五年12元/月,五年后6元/月(每月1日从个人账
户价值中扣除)
部分领取费用:
前五个保单年度内,部分领取费用分别按照占部分领取的个人
账户价值的3%、2.5%、2%、1.5%、1%收取。从第六个保单年度起不
收任何部分领取费用。首次部分领取不超过当时个人账户价值10%
的部分免收部分领取费用。
退保费用:
前五个保单年度内,退保按照个人账户价值的3%、2.5%、2%、
1.5%、1%收取退保费,从第六个保单年度起,不收任何退保费用。
运作原理:
趸交保险费
初始费用
保单管理费
部分领取
结算利息个人账户价值
解约
投资策略:
投资理念: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根据对利率及证券的判断,
调整资产在不同投资工具的比例,追求账户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回购
投资风险:基金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企业债券信用风险是影
响本账户投资回报的主要风险
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
1、投保时,您交纳保险费后,个人账户价值等于扣除初始费
用后的保险费;在此之后交纳保险费,个人账户价值按扣
除初始费用的保险费等额增加。
2、每月结利息后,个人账户价值结算利息等额增加。
3、每月收取保单管理费后,个人账户价值按收取的保单管理
费等额减少。
4、如果您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在我们收到您的部分领取
申请书后,个人账户价值按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
少。
责任免除: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