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中小学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结合中小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中小学在招生入学、师德师风、教育收费、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中小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整治重点
(一)招生入学方面
1.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突破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普通高中违规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2.招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收受礼品礼金、谋取私利等行为;严厉打击招生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二)师德师风方面
1.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重点整治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教育公正的宴请;参与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行为。
2.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严肃查处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等行为。
3.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坚决纠正教师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对学生实施殴打、伤害等行为;严肃处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
(三)教育收费方面
1.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择校费等费用;普通高中违反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民办学校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2.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过程中,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保险、校服等商品;以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未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等问题。
(四)物资采购方面
1.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中小学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化整为零规避采购程序;与供应商相互勾结,围标、串标、抬标等行为;采购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问题。
2.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虚报冒领采购资金;挪用、截留采购资金;采购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支付等问题。
(五)基建工程方面
1.工程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中小学在基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与投标单位相互勾结,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中标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
2.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在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
3.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在基建工程资金管理过程中,虚报冒领工程资金;挪用、截留工程资金;工程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支付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具体时间区间1])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3.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具体时间区间2])
1.各中小学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本学校在招生入学、师德师风、教育收费、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各中小学要建立问题台账,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明确问题的具体表现、产生原因、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3.各中小学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督导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区间3])
1.专项整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