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中小学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领域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中小学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增强中小学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其教职工。
整治重点
1.教师师德师风问题
-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或其他消费活动。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学校收费管理问题
-违规收取学费、杂费、住宿费、补课费、资料费等费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组织或参与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品等商业活动并从中牟利。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保险、校服、饮用水、课间餐等物品。
-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学校物资采购问题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供应商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
-采购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擅自采购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采购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以次充好、虚报数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对采购物资的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力,存在物资浪费、流失等问题。
4.学校基建工程问题
-在基建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问题,泄露标底、串通投标、违规评标等。
-基建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条款漏洞、风险隐患,对施工单位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等问题。
-在基建工程中,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虚报工程量、虚开发票套取资金。
-基建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审计,导致工程款结算不及时、不准确。
5.招生入学问题
-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擅自突破招生计划、降低招生标准,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利用招生职务便利,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6.教育惠民资金管理问题
-教育惠民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存在克扣、截留、挪用等问题。
-虚报冒领教育惠民资金,通过伪造学生信息、虚构项目等手段骗取资金。
-教育惠民资金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存在挤占、挪用、浪费等现象。
-对教育惠民资金的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具体开始时间]至[具体结束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具体时间段1])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实际,制定《中小学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3.召开动员会议
召开全市中小学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提高广大教职工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师德师风规范,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廉洁从教意识。
自查自纠阶段([具体时间段2])
1.全面排查
各中小学要组织教职工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本学校及教职工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