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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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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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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或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家化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上海家化联合

2025“”

股份有限公司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本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本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

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3、长期激励与约束原则

本持股计划下确定的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根据考核期的考核情况

分批次解锁。该机制有利于鼓励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服务,激励长期业绩达成,促

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风险自担原则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一)本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对本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

1

《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二)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45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人(不含预留份额持有人)。

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7,750.6653万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7,750.6653万元。本

2025

次年员工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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