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TAF 077.16-2021_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交易记录.pdf
ICS33.050
M30台
团体标准
平
T/TAF077.16-2021
息
信
准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交易记录
标
Applicationsoftwareuserpersonalinformationcollectionandusage
体
minimizationandnecessityevaluationspecification—
团Transactionrecords
国
2021-01-15发布2021-01-15实施
全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
T/TAF077.16-2021
目次台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平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1
5基本原则2
息
6交易记录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2
7交易记录涉及的个人信息常见收集使用场景2
8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交易记录的最小必要规范2
信
8.1收集2
8.2存储2
8.3使用3
8.4共享给第三方3
准
8.5删除3
9评估流程和方法3
附录A(资料性)个人信息处理类别及对应常见场景实例4
标
体
团
国
全
I
T/TAF077.1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台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平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
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