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31∕T 1535-2025 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技术规程.pdf
ICS65.150
CCSB50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535—2025
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CodeofpracticeforthestockenhancementofChinesesturgeonin
theYangtzeEstuary
2025-02-08发布2025-06-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1535—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水产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锦辉、顾士连、吴建辉、贾泽华、魏广恩、王婷、王琳、王蕾、田思泉、高
春霞、马金、张硕、薛瑞萍、邱哲文、郑海粟、张东来、陈慧文、李伟文。
I
DB31/T1535—2025
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的基本要求、检验检疫、放流准备、运输、放流、监测与效果
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2763.6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SC/T9102.2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2部分:海洋
SC/T940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SC/T9443放流鱼类物理标记技术规程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SC/T9443和SC/T94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底质
放流水域底质应为泥沙质。
4.2水质
放流水域的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
4.3本底调查
在长江口水域结合底质、水质调查结果,设置3个待选放流区域,增殖放流前,应按照GB/T12763.6
和SC/T9102.2方法,对待选放流区域进行生物资源与环境因子状况的调查。
4.4放流水域
在长江口水域内,结合本底调查,根据生物资源最丰富、航运最不频繁、配套设施最便于放流设备
的安装、附近水域最便于进行放流后续监测等最优条件,选定放流中华鲟的水域。如无法满足所有最优
条件,宜综合考量后选择相对最优放流水域。
4.5来源
1
DB31/T1535—2025
放流中华鲟个体来源应为以下3种中的1种3种:
a)由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提供的中华鲟个体;
b)野外发现经救护后已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