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虾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技术规程.pdf
ICS65.150
CCSB50
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XXXX—XXXX
代替DB21/T3035—2018
日本对虾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技术规程
Acceptanceandeffectivenessevaluation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stock
enhancementofJapaneseshrimpMarsupenaeusjaponicus
()
(征求意见稿)
(本草案完成时间:2025.3.31)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TX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21∕T3035—2018《日本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价技术规程》,与DB21∕T3035-2018相
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放流海域条件”(见5)的内容及描述;
b)增加了“亲虾及苗种质量要求”(见6)的内容及描述;
c)增加了“检验检疫”(见7)的内容及描述;
d)增加了“苗种出池与包装运输”(见8)的内容及描述;
e)增加了“现场验收”(见9)的内容及描述;
f)增加了“放流”(见10)的内容及描述;
g)增加了“放流资源保护”(见11)的的内容及描述;
h)增加了“附录A日本对虾增殖放流验收记录表”的表A.1、A.2(见附录A);
i)修改了:“附录A表A.3仔虾入海验收汇总表”(由2018版的附录C改为附录A表A.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某些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海洋渔业行政执法总队、葫芦岛市海洋与渔
业行政执法队、大连市海洋发展事务服务中心、锦州市海洋与渔业服务保障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彬、董婧、曹丽、郭维宇、杜尚昆、王爱勇、李成久、史航、李玉龙、刘修
泽、胡骁琨、吉光、付杰、于旭光、李轶平、王雨霏、那丽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DB21∕T3035—2018,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0号),联系电话: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