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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_T2944-2017_社会福利机构困境儿童服务规范_安徽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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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DB34

A30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944—2017

社会福利机构困境儿童服务规范

Socialwelfareinstitutionsdilemmachildrensserviceprovisions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944—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利辛县儿童福利院、利辛县民政局、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彦、梁伟涛、高鸿亮、王林丹、贺冉冉、丁林峰、刘璐、束道文。

I

DB34/T2944—2017

社会福利机构困境儿童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对困境儿童服务提供的术语和定义、困境儿童分类、服务原则、服务流

程、服务内容、服务方法、督导、服务管理、人员要求、服务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区域内社会福利机构对困境儿童提供服务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010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T058-2014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2年12月28日发布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民政部(民发〔2009〕123号2009年9月7日发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

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服务活动的工作人员。

b)自身状况存在困境的儿童,又可分为以下三类:

3)严重精神性创伤的儿童;

c)家庭状况存在困境的儿童,又可分为以下四类:

1)父母重度残疾(2级以上残疾)或重病的儿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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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

3)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

4)贫困家庭的儿童。

5服务原则

应满足MZ/T058服务原则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原则:

a)适度普惠:为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家庭和儿童提供涵盖其基本生活主要方面的保障;

b)家庭尽责:强化家庭是抚养、教育、保护儿童、促进儿童发展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大力支持

家庭提高抚养监护能力,形成有利于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c)分类保障: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分类施策,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6服务流程

6.1入户调查

6.1.1社会福利机构每年对困境儿童实地入户走访应不少于两次,机构工作人员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完

成下列主要工作:

a)介绍服务宗旨、服务政策、服务项目等;

b)收集困境儿童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儿童父母情况等信息;

c)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情况、问题与需求;

d)根据困境儿童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紧急介入,若发现有被虐危险、安全危险的孩子提早

进行预防;

e)与困境儿童、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彼此坦诚的良好关系;

f)填写《儿童及家庭基本信息登记表》,参见表A.1。

6.1.2信息收集方法及途径如下:

a)应做好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消除入户时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顾虑;

b)机构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举止端庄;

c)走访时,应主动介绍个人信息、服务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d)与困境儿童及监护人或主要照料人交谈时态度应诚恳平和,尊重服务对象,语调和语气应亲切、

亲近,并注意以下细节:

1)对盲童禁止说:瞎说、瞎忙等不文明不尊重词句;

2)与听力残疾的儿童交谈时应微笑,多注视他的眼神和手势;如果看不懂手语,宜进行笔谈;

3)与坐着轮椅的残疾儿童交谈,宜采用蹲姿谈话,使双方目光处在同一水平线上;

4)与肢体残疾儿童交谈时宜用正常目光看待对方,禁止把目光停留在对方残疾部位和用同情

的目光看着服务对象。

2

DB34/T2944—2017

a)严格按照困境儿童实际情况填写;

b)走访日期及服务对象户籍、服务对象居住地、服务对象健康、受教育情况应记录清晰;

c)已享受社会保障及福利情况、开始享受日期及享受金额应清楚明确;

d)家庭主要成员情况详细了解并记录;

e)走访表格要另附困境儿童照片及监护人家庭住房照片;

f)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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