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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船舶优先权的的法律性质.pdf

发布:2019-07-03约7.26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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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角 Wide Angle 还包括普通法留置权 (common law lien)、衡平法留置权(equitable、li制en) 论船舶优先权的 定法留置权(statutory。在英美法系,lien) 与我国船舶优先权所对应的权利的名称为 “Maritime”,L按照其字面的意思,ien 可 以将其直译为“海事留置权”或 “海上留 的法律性质 置权”。 1.普通法留置权 在普通法院中,如果没有实际占有或推 黄展健 徐 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30074 定占有,任何留置权都不会被承认。因此,这 种留置权通常被称为占有留置权(possessory lien)。我国留置权的概念与此有相同之处。 海商法上的占有留置权通常是指依照造船合 [内容摘要] 逐渐上升为法律,规定了船舶贷款人和其 同或修船合同,造船人和修船人对其占有的 船舶优先权的性质,是海商法学 他一些特定的债权人可把船舶作为特定债 船舶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从船舶优先权 权的担保,而不去过多考虑船舶所有人和 2.法定留置权 的历史发展,本国及其他各国对船舶 租船人财产情况。因此可见船舶优先权制 英国 《1956年司法行政法》第一章 优先权的定义,船舶优先权的特征,以 度最初的起源是一种海上商业习惯做法, 对第一条所列的 13种海事请求索赔都享 及对船舶优先权性质的各种学说的介 而后得以频繁地在商人活动中使用。随着 有法定留置权,它本质上是一种程序上的 绍来了解这个问题。 欧洲中世纪后期封建国家中央集权的加强 补偿,目的是通过对物诉讼程序使债权人 以及民族国家的形成,商人习惯法在欧洲 找到管辖权,并以物作为请求的担保,它 [关键词] 大陆被成文法典吸收取代。直到 19 世 具有较广泛的应用范围。由于通过对物诉 船舶优先权;程序说;实体说;担保 纪,船舶优先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被确定 讼程序,也可要求法院扣船,进而取得了 物权 下来。虽然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最 一定的担保,因而也有了某种 “L ien”的 早出现在大陆法系的民法中,但是,对船 性质,因此,在英国法中,就将对物诉讼 船舶优先权的沿革 舶优先权进行定义、阐述并形成较完善的 权 (action in)rem与法定留置权互换 一、船舶优先权的起源 法律制度却是在英国,由英国的法官来完 使用,这种 “L ien”与我国的留置权是完 船舶优先权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成的。在英国法上 John Jerv爵士在is 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将 statutory 译lien “船舶抵押贷款制度”(bottom)。ry许多 TheBold Bucc案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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