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_《创新券服务机构能力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一、工作简况
1、项目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长三角、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服务业发展迅速,
部分得益于以上地区推广创新券政策,培育科技服务市场。在此政策
环境下,众多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
转移、科技金融、人才培训的机构集聚到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这些
机构的服务能力、工作规范及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以政策为导向的
科技服务水平。制定《创新券服务机构能力评价规范》,按照标准要
求实施服务机构能力评定,客观公正地评价服务机构的资格和服务能
力,既可作为服务机构开展自我评价的规范和标准,也可为企业在科
技创新中选择科技服务机构提供依据,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避免恶
性竞争、杜绝不良机构涉足创新券服务领域。有利于提高服务机构服
务水平,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促进创新券服务机构队伍健康发展。
2、协作单位
本标准于2021年由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海市技术市场协会、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上海理
工大学、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启迪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
司、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团体标准编制相关要求,本标准已完成预研草案、立项草案
稿、工作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编制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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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工作内容
2021年4月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标准等国内外有
关文献资料;
2021年5月向标委会秘书处提出标准的立项申请,填写并递交《上海
市技术市场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
2021年8月初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经标委会批准立项;
2021年8月中旬至9初步确定指标和指标值等标准内容,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月
2021年10月15日召开标准启动会会议,成立起草工作组,讨论标准框架,
分配落实各单位需要负责的工作;
2021年10月中旬至在前期的准备工作基础上,草拟团体标准草案稿和《团体
11月下旬标准编制说明》,收集汇总标准意见反馈表;
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次标准研讨会,对反馈意见的处理、标准编制说
明和标准稿件的修改进行内部确认;
2022年8月初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2022年9月提交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审定通过
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包括:
(1)操作性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注重操作性原则,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
考虑到指标量化的要求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有效地利用统
计资料和有关规范标准,明确指标的计算方法,在指标设置上也具有
一定针对性。
(2)全面性
本标准设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评价了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服务
基础,还包括对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评价,全面反映创新券服务机
构能力的各个方面。同时,本标准还针对创新券政策规定的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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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业务类别构建不同的子项权重值和各子项的评价方法,确保
评价内容的全面和完整。
(3)科学性
本标准科学合理确立指标体系,指标选取应适用于被评价服务机
构业务领域,充分反映和体现各类服务机构能力的主要特征,从科学
发展观的角度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创新券服务的实质所在。
(4)动态性
本标准评价指标的选择既立足于现在,又兼顾未来的导向性,充
分考虑创新券服务机构发展变化,既有适度的动态调整,也为未来的
延展和扩充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