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化妆品检查实施细则.pdf

发布:2025-05-03约6.04千字共1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化妆品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化妆品检查工作,根据《化

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

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

负责全省化妆品检查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生产企

业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

范、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许可条件现场

核查等情况开展检查,适用本细则。

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