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存款滚动检查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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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
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和规范操作,加强存款风险管理,防范欺诈、盗窃和挪用客户存款案件,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信银行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操作规程(暂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以下简称“滚动检查”)是指:对存款业务操作合规性进行的周期性检查,检查对象是对公结算账户中核算的本、外币存款。
第二章 滚动式检查的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 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采取会计运营部负责常规检查和合规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全面覆盖”、“保证真实”、“确实有效”和“为客户保密”要求,切实保证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有效防范案件发生。
第四条 会计运营部负责制定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实施细则,组织推动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分行辖内机构存款风险检查或抽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汇总情况上报至分行合规审计部。
第五条 合规审计部配合会计运营部实施存款风险管理,参与分行辖内机构存款风险检查或抽查,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抽查和评价,定期向当地监管机构和总行合规审计部报送书面报告。
第六条 信息技术部为会计运营部和合规审计部对单位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工作中所需数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 各网点应按照现行现金、重空、开销户、验印、款项收付、对账、事后监督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存款业务日常监控的职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 滚动式检查的检查内容
第八条 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应遵循“三优先”原则。
(一)“大额存款优先检查”原则。 存款账户中单笔大额存款优先检查,大额存款标准:大额存款以单笔收付金额为标准,起点为人民币1000万元,外币折美元100万元,以下涉及的大额款项收付、划转与此相同。
(二)“存款异常变动优先检查”原则。单位结算存款账户中违反常态变动的存款优先检查。违反常态变动的存款包括(但不限于):
1.大收大付的存款。
2.短期内频繁收付的存款。
1日内收付超过10笔的存款,不包括代理财政类收付业务、批量电汇业务或商场、百货类客户。
10日内累计收入或付出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外币折美元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存款,不包括代发工资,信托产品、理财等业务。
3.整收零付或零收整付且金额大致相当的存款。
10日内整收或整付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外币折美元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对应的零付或零收在10笔以上的存款。
4.账户所有者与无业务往来者之间划转大额款项的。
(三)“重点账户存款变动优先检查”原则。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单位结算账户的存款变动优先检查。重点账户包括(但不限于):
1.非银行长期合作客户开立的临时结算账户,重点关注在我行首次办理开户业务,其开立账户类别为临时存款账户的情况;
2.10日内频繁发生大额款项收付的网银账户;
3.未经银行营销主动开立并立即收付大额款项的账户,重点关注新开户后10日内即发生大额款项收付的账户;
4.由非开户企业人员代理开立的账户;
5.长期未发生业务又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重点关注10个月以上(含10个月)未发生业务而又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
6.长期不与银行对账或不及时领取回单的账户,重点关注2次以上不与银行进行按季余额对账或1个月以上(含1个月)不领取回单的账户,不包括当期未发生业务的账户。
第九条 监管机构或上级主管机构进行风险提示的存款业务。
第四章 滚动式检查的检查方法
第十条 存款滚动式检查实行按周期、连续滚动的方法,在本周期内未受到检查的存款,应在下一个周期连续滚动检查,以保证全面覆盖。
第十一条 检查周期。以半年为(暂定为3月和9月)一个周期实施检查,检查应涵盖周期内各个月份发生的存款业务。
第十二条 每个检查周期内,检查比例应达到相应的要求。
(一)机构覆盖面不得低于50%,年度覆盖面应达到100%。
(二)被检查机构发生的大额存款应逐笔检查。
(三)根据检查重点确定的异常账户应逐户检查。
(四)本办法检查重点未涉及的存款业务,可根据业务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第十三条 滚动检查应与日常账户管理、反洗钱、银企对账、事后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并充分发挥网点在日常操作过程中对存款业务风险的监控作用。
第十四条 检查准备。每半年结束后,根据系统数据模型,对半年内对公存款单笔1000万元(含)以上、异常变动账户、重点账户信息进行提取。检查单位按机构将单位存款风险滚动检查数据下发至支行。支行结合上一周期存款滚动检查情况先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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