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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门诊复诊病历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一、门诊复诊病历记录书写要求
(一)门诊复诊病历记录指医务人员对门诊复诊患者诊疗活动的记录。
(二)门诊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1.主诉及简要病史:对同专业、诊断明确且此次就诊为复诊的病历,可在主诉的位置写“同前”。
现病史重点记录上次就诊后的病情变化情况、药物使用情况及其治疗效果,有无药物反应,是否有新的症状出现等。
2.体格检查:重点检查上次所发现的阳性体征及其变化情况,并记录新发现的体征。
3.辅助检查结果:对上次所做的未能出报告的辅助检查报告结果加以记录。
4.诊断:规范书写诊断名称,无变化者也可书写为“同前”,有改变者需重新书写诊断。
5.治疗处理意见及医师签名:同初诊病历记录。
6.其他:同初诊病历记录。
二、门诊复诊病历记录格式
就诊时间:科别:
主诉:
病史:
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结果:
诊断:
诊疗意见:
医师签名:
三、门诊复诊病历记录示例
2025-01-1309:30神经内科
主诉:病史同前。
病史:近4天言语含糊,偶有饮水呛咳,排尿费力。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心、肺、腹未见明显异常。神经系统检查:神志清,言语含糊,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4mm,直接间接对光反应灵敏,眼球各向运动正常,额纹及鼻唇沟对称,伸舌居中,双侧咽反射减弱,余脑神经检查无明显异常;双上肢肌力5级,双下肢近端4级,远端5级,四肢肌张力稍低,小脑征及共济运动无异常;双侧肱二头肌反射、膝反射对称迟钝,双侧病理征(-);双下肢膝关节以下痛觉减退,余浅感觉查体大致正常,深感觉正常;颈无抵抗,双侧科尼格征阴性。
辅助检查结果:肌电图:四肢运动及感觉神经潜伏期延长,传导速度减慢,F波潜伏期延长,H波消失,提示四肢周围神经病变。
血WBC+DC、ESR,心肌酶谱、肝功能、肾功能,等血生化指标均正常。
诊断:吉兰-巴雷综合征(GBS)。
诊疗意见:向患者说明病情,需用激素(甲泼尼龙)等治疗。必要时使用人血免疫球蛋白。患者病情逐渐进展,有发生呼吸衰竭的可能。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联系病房,开具入院证,住院治疗。
医师签名: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