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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入库验收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组织:公司设立直属质量管理部的验收组。验收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
文化程度,了解各类医疗器械的验收标准,按验收程序进行操作。
三、验收必须在规定的验收区内进行。
四、验收时限:常温储存的医疗器械须在该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阴凉储存的医疗
器械随到随验收。
五、验收依据:供货合同及约定的质量条款。
六、验收原则:按产品批号逐批验收,不得遗漏。
七、验收抽样:
1、比例:每批50件以内(含)抽2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增抽1件;不足
50件以50件计;
2、代表性:抽样须具代表性,即在上、中、下三个部位各抽3个小包装;
3、标志:抽样的外包装上应贴有“验收”标志。
八、拼箱品种必须逐品种、逐批号进行验收。
九、验收项目:
1、供货单位、医疗器械品名、规格、数量应与合同相符;
2、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医疗器械的大、中、小包装应整洁无污染、破损;
4、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品名、型号、规格;
(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四)产品标准编号;
(五)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
(六)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七)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八)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5、验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对照供货方提供与实物同批号的加盖供货方
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检验报告进行验证。
6、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供货方提供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
械注册证》,并有中文说明书;
7、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还应检查医疗器械的外观性状,包括色泽、发霉异物、
包装破损等。
十、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开箱检查,核对生产厂商、品名、规格、产品
注册证号、产品批号、有效期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十一、验收过程中发现与合同不符或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填写拒收报告单报
质量管理部审批予以拒收,并做好购进退出记录。
十二、验收员在验收医疗器械时应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字迹端正清楚,不
得有空格或缺项。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生产厂商、品名、规格、产品注册
证号、产品批号、有效期、数量、到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
章等。
十三、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永久性植
入产品的有效证件保存期限为永久。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