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pdf
ICS03.080
CCSA16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XXXX—2025
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等级划分
(征求意见稿)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XXXX—202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4应急响应等级评定2
4.1气象灾害2
4.2水文灾害3
4.3地震灾害4
4.4地质灾害4
4.5其他规定5
参考文献6
I
DB14/TXXXX—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文物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文化遗产研
究院、北京思湃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四维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路易、李宏松、夏国芳、张兵峰、孙延忠、赵夏、黄玉琴、梁涛、方亚华、崔
岩、郑宽、邹晨曦、王小龙、游家皓。
II
DB14/TXXXX—2025
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面对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响应分级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面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响应等级快速划分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7742中国地震烈度表
GB/T22482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GB/T2796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
GB/T401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GB/T28921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
DB14/T1647气象灾害预警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可移动文物
一般指存于固定场所,体量和规模较大,从保护理念分析不宜被移动,且从工程技术角度分析不易
被移动的文物,类型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古石刻、古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
和代表性建筑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改动]
3.2
自然灾害
由自然因素造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