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征求意见稿.pdf
ICS03.080
CCSA16
团体标准
T/CIXXXX—2023
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Emergencyresponselevelofculturalrelicsprotectionunitsinnaturaldisaster
(征求意见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发布
T/CIXXXX—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北京工
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宏松、张兵峰、赵夏、胡凯龙。
II
T/CIXXXX—2023
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面对气象灾害、水文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时的
应急响应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面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时的应急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7742中国地震烈度表
GB/T22482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GB/T2796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
GB/T401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物保护单位culturalrelicsprotectionunit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定公布的,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分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2
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由政府推出的针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各种应急反应行动的统称。
3.3
应急响应等级emergencyresponselevel
根据灾害强度和破坏性而确定的级别,以此为应急响应中的各种应急反应行动提供基本依据。响应
等级由一级至四级依次减弱。
4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4.1一般规定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应根据GB/T27962有关规定,并结合文物类型、本体保存情况和环境情况等
综合判断后确定。
4.2Ⅰ级响应等级
文物保护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Ⅰ级响应:
a)暴雨、雷电、冰雹、暴雪红色预警区域内,屋面普遍存在木基层变形、瓦件残损、漏雨或排
水不畅等现象的木结构文物建筑;
b)暴雨、雷电、冰雹、暴雪红色预警区域内,受力结构存在变形(倾斜)和损伤(裂缝)现象
的文物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