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 第1部分:通用要求编制说明.pdf
《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
要求》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推荐性国家
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32号)进行制定
的,项目名称: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
计划编号T-607,项目周期16个月。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
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等。
(二)制定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用电器引入了更新更多样的智能化技术,
如AI算法效率、自主学习能力、多设备协同性等,不同厂家对智能的定义和实
现差异较大,市场发展和宣传混乱,进一步导致消费者面对智能家电时难以准确
选购到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这些问题都凸显了对智能家电的标准化需求迫切。
本标准重新梳理并明确了智能家电相关的定义,提出了安全与可靠、智能化
功能等要求,描述了评价方法,旨在规范智能家电智能化技术的通用要求,为智
能家电的设计、安装、使用和评价提供标准依据,为后续开展相关检测认证提供
技术依据和支撑,助推智能家居产业快速发展。
(三)起草过程
2024年9月,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向行业征集标准起草
工作组成员单位。
2024年11月,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湖北省武汉市组织
召开了《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
准起草工作组启动会议。来自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
公司、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美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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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代表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宣布成立《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
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为组
组长单位。新成立的起草工作组在原有标准草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讨论,初步
确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编写大纲,并对起草工作进行了分工。
2025年3月,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上海市组织召开了组
织召开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二次会议。来自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青岛海尔智
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美的集团(上海)
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有限公
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等家用电器企业及检测、科研机构的近30位代表和
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集中讨论了首次会以后收集到的各类意见,针对智能化
功能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对以“智能等级”为评价指标
达成了共识,强调了标准的制定应重点关注应用层面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并对标准文本逐句进行了讨论。本次会议工作组对标准的结构、主要内容基本
达成一致意见。
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起草工作组依据标准草案开展标准技术内容
的数据验证,验证内容包括智能家电的安全、电磁兼容、可靠性、兼容性、结
构6项符合性指标,以及4大项通用智能化功能评价指标,涉及海尔、海信日
立、格力等8家企业,包含空气调节器、电冰箱、洗衣机、吸油烟机等5类智
能家用电器,共计的10款产品进行测试,累计测试项目120项。
对验证数据进行分析之后,工作组结合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进
一步修改完善。全体工作组成员一致认为会后对标准文本进行完善后,可以形
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下旬,起草工作组形成《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
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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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制,标准与其他相关标准进行很好的衔接,充分考虑家用
电器行业特性,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家用电器智能化技术为基
础,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线,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