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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_T2740—2020_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技术规程_黑龙江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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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40

B64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740—2020

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技术

规程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23/T2740—2020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黑河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黑河市

卡伦山林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松岭林业局、呼玛县林业和草

原局、黑龙江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黑龙江省三北林业建设服务站、巴彦县驿马山林场、嫩江市高峰林

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哈尔滨市林业工作管理总站、杜蒙县林草局、方正县红星林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灵波、刘兆刚、朱万才、陈爱民、张秀华、陈莹、王之安、韩贵杰、尹万

青、王涛、梁凯富、郑宏、李立华、端木繁慧、丁晓霞、田迪鑫、张明喆、李云庆、宿利军、白云鹏、

刘丽凤。

DB23/TXXXX—XXXX

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兴安落叶松(Larixgmelinii(Rupr.)Kuzen)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的培育目

标、林分选择、抚育间伐、目标树选择、干扰树选择与伐除和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的经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81-2015

LY/T1646-2005

森林抚育规程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3培育目标

目标树的培育胸径≥40cm,大径材长度≥10m。

以兴安落叶松为优势树种,且生长正常的天然纯林或混交林。

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的林分应具备以下条件:土壤类型为暗棕壤或棕色针叶林土,

6

1

DB23/TXXXX—XXXX

辅助树的选择应符合GB/T15781-2015中5.1.3的规定。

6.3株数控制

目标树密度为(120~200)株/hm;目标树均匀分布或群团分布,但群团内目标树最多不超过3株。

2

6.4现场标记

完成目标树选择作业后,应使用油漆或其它材料作永久固定标记,以标记物保持时间大于10年为宜。

6.5修枝

6.5.1时间

林分处于中龄林阶段;修枝宜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

6.5.2对象

应对林分中冠高比大于1/2的目标树进行修枝。

6.5.3要求

按照GB/T15781-2015中6.7和7.8的规定执行。

7干扰树选择与伐除

7.1选择对象

对目标树生长直接产生不利影响、或显著影响林分卫生条件、需要在近期采伐的林木。

7.2选择方法

将树冠已经或预计经营间隔期内树冠会与目标树树冠发生相交的树木标记为干扰树。

a)采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以采伐后10年内目标树不产生新的自然整枝为宜。

b)目标树数量不减少,且林分平均胸径采伐前平均胸径。

c)林木分布均匀,若出现林窗或林中空地,则应在采伐后进行补植。

d)采伐后合理保留株数参见附录A。

间隔期一般为10年,综合条件较好的林分可缩短至5年。

7.5采伐作业

按照LY/T1646-2005的规定执行。

应建立生产档案,内容包括:林分类型、立地条件、林分条件、目标树株数、抚育间伐作业设计、

2

DB23/TXXXX—XXXX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林分的合理保留密度

A.1

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林分的合理保留密度见表A.1。

表A.1兴安落叶松天然林大径级目标树经营林分的合理保留密度

单位:株/hm

2

立地指数(m)

年龄(a)

12

16

20

40

50

1320~1180

1170~1050

1050~940

950~860

870~790

810~730

750~690

710~650

670~610

1180~1110

1050~990

940~890

860~820

790~750

730~700

690~660

650~620

610~590

1110~980

990~870

890~790

820~720

750~670

700~630

660~590

620~560

590~53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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