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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1886-2013 兴安落叶松鞘蛾防治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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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99

B65

备案号:40038-2014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886—2013

兴安落叶松鞘蛾防治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ofcontrolforColeophoraobducta(Meyrick)

2013-09-25发布2013-12-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22/T1886—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大学、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明、王选遥、金红艳、付晓霞、史丽雯、于海媛、刘国荣。

1

DB22/T1886—2013

兴安落叶松鞘蛾防治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兴安落叶松鞘蛾的发生程度、成灾标准、虫情调查以及防治技术。本标准适用于兴安落叶松鞘蛾虫害发生林分的防治。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兴安落叶松鞘蛾Coleophoraobducta(Meyrick)

昆虫纲Isecta、鳞翅目Lepidoptera、鞘蛾科Coleophoridae、鞘蛾属Coleophora的一种为害落叶松针叶的害虫。具体参见附录A、附录B。

2.2

踏查makingonthespotsurvey

根据寄主林分和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分布情况,调查人员按照预先设定的路线穿过寄主林分并随机调查记录100株寄主树木是否有虫,统计有虫株率,看是否达到发生状态,用以确定是否进行更为详细的标准地调查。

2.3

标准地sampleplot

根据人为判断,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为掌握兴安落叶松鞘蛾发生及危害而收集数据,提取林分调查因子的平均指标。

2.4

标准地调查sampleplotsurvey

人为设置期望代表林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体水平的实测调查地块作为标准地,在其中选取一定数量寄主林木,通过样株法、样枝法或样方法进行实测调查,获区寄主林分林分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危害各项因子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值,以此调查结果代表寄主林分总体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危害程度。一般情况下,标准地调查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标准地面积为0.2hm2,其内寄主树木不少于100株。

3发生程度和成灾标准

3.1发生程度指标

2

DB22/T1886—2013

按每10cm延长枝上幼虫虫口数,分为轻度发生、中度发生、重度发生三级:——轻度发生1.0头~2.5头;

——中度发生2.6头~5.0头;——重度发生5.0头以上。

3.2危害程度指标

3.2.1危害程度分级

危害程度分为5级,具体分极指标如下:——I级,失叶率0%;

——II级,失叶率达25%;——III级,失叶率达50%;——IV级,失叶率达75%;——V级,失叶率达100%。

3.2.2失叶率

失叶率的计算见公式(1):

....................................(1)

式中:

A——成灾指标(平均失叶率);Xi——各级受害株数;

Fi——各级代表值;N——调查总株数。

3.3成灾指标

寄主树木受害,失叶率达到50%以上为成灾。

4虫情调查

4.1应施调查的寄主林分

30年生以下的落叶松林。

4.2踏查

根据森林资源档案和林相图,结合应施调查林分的分布情况,按照树种相同、林龄相近的原则,将相邻的寄主林分合并为一个踏查块,面积不超过200hm2,进行统一编号。于10月上旬采用样株调查法,调查100株样株,观察样株上有无兴安落叶松鞘蛾幼虫,填写线路踏查记录表见表C.1,确定应施调查林分是否达到发生统计起点。

4.3标准地调查

对踏查记载达到发生统计起点(虫株率在20%以上)的林分,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标准地调查。标准地面积为0.2hm2左右,其内寄主树木不少于100株;调查采用“Z”字型取样方法,选择20样株。将样

3

DB22/T1886—2013

株树冠分上下两层、阴阳两面,依次轮换取1个样枝,调查样枝上兴安落叶松鞘蛾虫口数量,统计换算

10cm延长枝有虫数量,填写鞘蛾标准地样枝调查表见表C.2,确定应施调查林分小班的具体发生程度。

4.4成灾调查

对达到中度以上受害程度的寄主林分小班进行成灾程度调查。在标准地中选取100株样株,逐株调查样株失叶率,将结果填入成灾情况标准地调查表见表C.3,确定受害的寄主林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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