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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_T2662—2020_稻田培肥与丰产增效耕作技术规程_黑龙江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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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20

B0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662—2020

稻田培肥与丰产增效耕作技术规程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23/T

266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中国农业科

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耕作栽培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显龙、刘智蕾、李鹏飞、于彩莲、张卫建、郭玉华、刘国辉、王晓辉、董文

军。

I

DB23/T

2662—2020

稻田培肥与丰产增效耕作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田培肥与丰产增效耕作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耕作、培肥、水分管理、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稻田培肥与丰产增效耕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151.1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拖拉机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499旋耕机作业质量

NY/T501水田耕整机作业质量

DB23/T2183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DB23/T2228寒地水稻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规程

长期高强度水搅浆、偏施化肥等造成土壤板结,土壤供氮能力下降,这是稻田耕作培肥主要限制因

提高土壤供氮能力只能靠有机肥或者秸秆,满足水稻生长对养分快速需求要施用氮肥,秸秆还田(有

机肥)加化肥能持续培肥,提高土壤供肥能力。

水稻秸秆抛撒应符合DB23/T2228的规定。秋季或者春季,当土壤含水量占饱和含水量的45%~65%

时,用宽27cm以上的铧式犁翻耕,翻耕深度18cm~20cm为宜,耕作层较浅的地块翻深可为15cm~18

cm。秋季或者插秧前旋耕土壤使田面平整,机具使用应符合GB16151.1,其他作业质量应符合NY/T499

与NY/T501的规定。也可采用逆旋耕作业,一次埋茬并保持田面平整。

1

DB23/T

XXXX—XXXX

在插秧前7d左右进行,灌水至花达水状态(泡田水深为垡片高度的1/2~2/3),泡田2d~3d后用埋

茬平地机平地,整平后沉降7d~10d。

5培肥

5.1

原则

采用秸秆还田配合化肥的培肥原则,化学肥料施用应符合NY/T496的规定。

5.2总施肥量

秸秆还田第一年,化肥用量一般分别为纯氮100kg/hm~120kg/hm、五氧化二磷35kg/hm~55

222

和氧化钾40kg/hm~70kg/hm

kg/hm

2

2

2

;连续2年还田后,氮磷肥总量可减少10%,钾肥可减少20%以上;

连续还田5年后,钾肥减量30%以上。

5.3基肥

氮肥总量的30%~40%,钾肥总量的50%,磷肥总量的100%做基肥,施用方法符合DB23/T2183的规定。

如土壤pH值低于5.5,在旱整地前施用200kg/hm的钙镁磷复合肥,剩余的磷肥在春季与氮钾肥一起做

2

基肥施用。

5.4

分蘖肥

分蘖肥占总施氮量的30%~40%,施用方法符合DB23/T2183的规定。

5.5穗肥

穗肥于水稻幼穗长约1cm时施用,秸秆还田的前2年追施氮肥总量的30%,钾肥总量的40%~50%;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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