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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吉祥人寿祥和人生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发布:2025-04-22约1.83万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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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人寿祥和人生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在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特色:

短期投入终身收益

年年返还稳健舒心

持续分红超值惊喜

五重保障呵护全面

高额赔付身价尊贵

保单贷款灵活周转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产品,其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红利分配是

不确定的。

第1页,共7页

(一)产品基本特征

(1)保单利益与保险责任

1)保证利益:包括以下保险责任及退保金。

类项目内容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第3个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仍生存且未患上附表所

列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第3个年生效对应日起(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个年生

效对应日零时仍生存且未患上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以下约定

生存保险金

给付生存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

含当日),我们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

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当日),

我们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身故或患上附表所列

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0%给付身

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于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含)至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前(不含)身故或患上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本合同已交纳保

险费(不计利息)的3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于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身故或患上附表所列全

残项目之一,我们按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和身故时的现金

价值相比较高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如果被保险人于76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险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

责内身故或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除按照本合

险金

任同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我们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

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于76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遭受私家车意外伤害

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

私家车意外身故或

起180日内身故或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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