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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664-2018 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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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B41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664—2018代替DB51/T664-2007

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

PreventionandControlNormforPseudorabiesVirus

2018-04-18发布2018-05-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51/T664—2018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免疫 1

5检疫 3

6监测 3

7样品采集、保存和运送 4

8诊断 4

9疫病处理 5

10消毒 5

11无害化处理技术 6

12净化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方案 7

II

DB51/T664—2018

前言

本标准于2007年首次发布,2017年11月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DB51/T664—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修訂。

本标准起草人:陈弟诗、陈斌、周明忠、裴超信、张毅、邓飞、邵靓、李丽、周莉媛、张睿。

1

DB51/T664—2018

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伪狂犬病的免疫、检疫、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和运送、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净化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从事饲养、加工、经营生猪及其产品,以及从事相关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T16569-1996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T18641-2002伪狂犬病诊断技术

NY/T541-2016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猪伪狂犬病

由疱疹病毒科伪狂犬属的猪疱疹病毒I型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潜伏期一般为3~6天,怀孕母猪感染常发生流产、产死胎、弱仔、木乃伊胎等症状;青年母猪和空怀母猪常出现返情而屡配不孕或不发情;公猪常出现睾丸肿胀、萎缩、性功能下降、失去种用能力;育肥猪表现为呼吸道症状和增重滞缓;新生仔猪大量急性死亡,伴有呕吐、腹泻及发抖,震颤和运动失调等神经症状;15日龄内仔猪死亡率可达100%;断奶仔猪发病率20%~30%,死亡率为10%~20%。

4免疫

4.1免疫范围及对象

养殖场内所有猪进行免疫。各地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情况,确定重点免疫对象。

2

DB51/T664—2018

4.2疫苗选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选择经农业部批准的疫苗。

4.3疫苗运输和贮藏

4.3.1在运输、贮藏过程中,必须按疫苗保存要求进行运输、贮藏。

4.3.2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3.3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记载。

4.3.4疫苗的运输、贮藏和使用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4接种要求

4.4.1猪只准备

4.4.1.1接种前的猪临床未见异常,处于安静、舒适状态,并保持猪体表清洁。

4.4.1.2病猪、体质瘦弱猪只暂不接种,待患猪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

4.4.1.3种猪、仔猪的免疫应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

4.4.2疫苗准备

4.4.2.1冻干疫苗应在常温下解冻和使用,接种前将疫苗充分混合均匀。

4.4.2.2疫苗的使用单位应对使用的每批次疫苗留样,并至少保存半年。

4.4.2.3灭活苗等水剂苗应按出厂厂家的使用说明书恢复到常温后使用。

4.4.3器械准备

4.4.3.110kg以下猪只:用9号针头;10~30公斤猪只:用12号针头;30~100公斤猪只:用12~

16号针头。

4.4.3.2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并用湿热方法高压灭菌或用洁净水加热煮沸法消毒至少15min,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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