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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规章制度
餐饮业规章制度1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运用前必需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
禽蛋在运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鲤、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挨次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洁净,荤素食品分开运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洁净。
餐饮业规章制度2
一、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
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
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按时指导改进,
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
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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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反应,并提出限期改进看法,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严格按有关
规定处理。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①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活力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
人健康、卫生学问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选购查验管理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律应当进行实
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
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
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
内容包括:
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
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
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别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楚标示
能量养分素、食用方法和适合人群的。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运用不当,简单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
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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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样,可能对人体健康害的禁止运
用。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
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
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8、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楚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需查验其效检验检疫
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明确规定的,应经
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建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强化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
的,应按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刻停止
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检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