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集团公司持有的青岛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一栋房屋建筑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海尔集团公
司持有的青岛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一栋房屋建筑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大正评报字(2025)第069A号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海尔集团公司持有的青岛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一栋房屋建筑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传真:010-59223608邮编:10002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8层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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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4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7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7
二、评估目的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9
四、价值类型 9
五、评估基准日 11
六、评估依据 11
七、评估方法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4
九、评估假设 16
十、评估结论 1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19
十四、签名盖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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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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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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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及的海尔集团公司持有的青岛市一宗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一栋房屋建筑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大正评报字(2025)第069A号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