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413.4-2021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 第4部分:土壤 .docx
ICS13.040.20CCSZ04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413.4—2021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第4部分:土
壤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datasharinginecologyandenvironment—Part4:Soil
2021-10-18发布2021-11-18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413.4—2021
I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共享要求 1
5共享内容 1
6共享方式 5
7共享流程 7
参考文献 8
DB37/T4413.4—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为DB37/T4413《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的第2部分。DB37/T441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城市空气;——第2部分:排污单位;——第3部分:地表水;
——第4部分:土壤。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先锋、史会剑、邵常盈、张欣鑫、王风祥、张天译、孙良泉、梁厚广、王亚楠、马艳婷、王玎。
DB37/T4413.4—2021
III
引言
为支撑我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共用,提出制定DB37/T4413《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系列标准。DB37/T4413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城市空气。目的在于规范县市区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的共享。
——第2部分:排污单位。目的在于规范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共享。
——第3部分:地表水。目的在于规范地表水生态环境数据的共享。
——第4部分:土壤。目的在于规范土壤生态环境数据的共享。
本系列标准中,生态环境共享技术的共享要求、共享流程及共享方式为各部分标准的通用性要求,因此只在第1部分中列出,其他部分引用第1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文件的制定对于推动实现我省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DB37/T4413.4—2021
1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第4部分:土壤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生态环境数据的共享要求、共享内容、共享方式和共享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土壤生态环境数据的交换与共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9488.1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DB37/T4413.1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第1部分:城市空气
3术语和定义
DB37/T441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土壤soil
位于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多孔物质层及其相关自然地理要素的综合体。[来源:GB15618—2018,3.1]
4共享要求
应符合DB37/T4413.1—2021中第4章的规定。
5共享内容
5.1数据分类
主要包括:
——农用地基本信息;
——污染地块基本信息;
——企业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信息;
——边界信息;
——污染物信息;
——污染地块企业关系信息;
DB37/T4413.4—2021
2
——土壤监测信息;
——土壤修复项目信息;——土壤修复报告信息。
5.2数据格式
应符合GB/T19488.1中的相关规定。
5.3数据信息
5.3.1农用地基本信息
农用地基本信息内容及格式见表1。
表1农用地基本信息
序号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数据格式
备注
1
ID
识别编号
n..20
不可为空
2
NAME
名称
an..100
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