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_T 3651-2024 种牛场(种公牛站)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评估规范.docx
ICS11.220CCSB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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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651—2024
种牛场(种公牛站)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purificationandevaluationofBrucellosisandTuberculosisinbreedingcattlefarm
2024-09-30发布2024-12-19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22/T3651—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穆国冬、呼延含蓉、潘荣辉、卢松岩、张淑莹、常帅、张寰波、丁元霞、黄劲文、荣柏庆、魏星、包瑞、李建新、李士雨、阮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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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牛场(种公牛站)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种牛场(种公牛站)人员管理、结构布局、栏舍设置、卫生环保、无害化处理、消毒管理、生产管理、防疫管理、种源管理、监测净化和净化评估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种牛场(种公牛站)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的净化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143牛冷冻精液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8645动物结核病诊断技术
GB/T18646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人员管理
4,1应配备净化工作团队,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员工管理制度。
4.2制定员工疫病防治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有员工培训考核记录。
4.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养牛业3年以上。
4,4专职兽医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有专职证明性材料(如社保或工资发放证明)。
4.5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提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阴性检测结果证明。
5结构布局
5.1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进行结构布局,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2养殖场应有防疫警示标语、警示牌等防疫标志。
5.3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粪污处理区严格分开,界限明显;生产区距离其他功能区50m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
5.4种公牛站应有独立的采精室、精液制备室、精液储存室和专用的精液销售区。采精室和精液制备室应有效隔离,有独立的淋浴、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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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净道与污道分开,如存在部分交叉,应规定使用时间和科学有效的消毒措施。
6栏舍设置
6.1种公牛站
6.1.1应有独立的后备牛专用舍或隔离栏舍,用于选种或引种过程中牛只隔离。
6.1.2应有与生产区间隔300m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的病牛专用隔离治疗舍。
6.1.3有装牛台和预售牛观察设施。
6.1.4生产区圈舍布局合理,种牛舍、运动场应设围栏将种公牛隔开;种牛舍及运动场应用围墙与生活区及管理区隔离。
6.1.5牛舍安装通风、换气系统等设施,并确保运转良好。6.2种牛场
6.2.1生产区有基础母牛舍、后备母牛舍、育成牛舍和犊牛舍,各栋舍之间距离5m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6.2.2应有独立的后备牛专用舍或隔离栏舍,用于选种或引种过程中牛只隔离。
6.2.3应有病牛专用隔离治疗舍,与生产区间隔300m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
6.2.4应有装牛台和预售牛观察设施。
6.2.5有独立产房,配置产圈或产栏,面积每头牛16㎡以上。
7卫生环保
7.1场区无杂物堆放。
7.2场区禁养其他动物,并应有效防止周围其它动物进入场区的设施措施。
7.3生产区具备有效的防鼠、防虫媒、防鸟、防犬猫等进入的设备设施或措施。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