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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货币资金管理,
规范资金收支程序、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完整 , 提高资金营运效率,根据《会计法》 、国务院
《现金管理条例》,人民银行《银行资金结算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货币资金的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以及银行票据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属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的货币资金管理,
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岗位职责分工
公司在财务部设置以下岗位,负责货币资金业务的管理:
(一)出纳员岗位
1、财务部设置出纳员岗位,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资金的收付业务。
2、出纳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库存现金、银行票据、收款收据、法人名章等。
3、出纳员与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除登记现金、银行
存款日记账外,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 、出纳员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分析报告。
(二)资金审核岗位:财务部内指定专职会计,负责审核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
关会计凭证、登记有关会计账簿。
(三)财务部经理: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核算工作,拟定资金管理和
核算办法,保管财务印章,对货币资金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审核。
(四)岗位轮换与交接
1、出纳员岗位应定期(每年一次)轮换。财务经理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向总经理请
示后,对出纳进行临时换岗。
2、出纳员工作轮换、换岗、离岗、离职时,出纳员应与接任者进行交接,财务部经理
监督交接。
3、交接时,交方编制《出纳员工作交接清单》 (附件1),列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
行票据、银行印鉴、账册、登记簿、实物、密码等需交接的项目,向接方移交。
4 、接方按照交接清单进行清点、查收移交物品。清点无误后,交接双方、财务部经理
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一份存档。
第五条 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 分别担任货币资金业
务的各个职务,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忠于
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财务部经
理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织对具体工作进行检查。 公司对于重要的
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
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六条 在办理货币资金业务过程中,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严禁
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
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部门报告。
第三章 资金计划
第七条 公司应当编制资金预算,资金预算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附近 2)。公司所
有资金都应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资金的体外循环,切实防范资金营运中的风险。
第八条 年度资金计划
公司按照集团和自身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筹资计划等
为基础,编制下一年度资金计划。年度资金计划作为全面预算管理内容的一部分,其制定和
审批可参照《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月度资金计划
1、每月25 日前,公司各单位、部门根据预计的资金收支情况,编制下一月度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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