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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pdf

发布:2020-04-05约1.38万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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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流动和高效运转,提高资金集中效率,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资金管理风险,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1 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 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公司一些流动性很强的有价证券、可以用来作为支 付工具的结算票据等也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如:股票、银行承兑汇票、商 业承兑汇票等。 1.2 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由集团财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筹 措、统一平衡调度,各分公司的资金结算与管理必须接受集团财务中心的监 督和管理。 1.3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 2 基本原则 2.1 集中管理、分户使用、授权审批 2.1.1 集团财务中心受委托统一集中管理和调度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是指统 一管理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集团公司集 中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办理融资业务; 2.1.2 集中管理是各结算单位除可在支出户保留日常周转资金外,其余资金必 须全部集中到集团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的账户中。 2.1.3 分户使用是指各分公司收支业务通过各自集团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办理, 谁的钱进谁的帐户,由集团统一调度。 2.1.4 授权审批是指集团公司对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 度,各财权主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a.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 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不得超越权限 审批。 b.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 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并 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2 统一调度、有偿使用 2.2.1 统一调度是每年年初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各分公司的资金预算管 理计划,核定各分公司所需要的定额流动资金和流动资金周转次数,集团公 司按照核定的定额流动资金来调剂各分公司资金。 2.2.2 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集团资金总体 平衡计划,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公司各方面,保证各分 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在相互调度资金方面采取“有偿使用”原则,都需要 支付资金使用费。 2.3 预算管理、高效安全 2.3.1 实行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严格实施预算化管理,各分公司要及时 把预算外资金划拨到总公司账户。 2.3.2 各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和资金周转负责,各公司均应 建立资金内控制度,确保所管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周转。 3 职责 3.1 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管理职责 a. 制定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所辖各分公司的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b. 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各项制度,对集团公司所有的账户进行管理、检查和 监督; c. 负责集团公司的资金调度,调剂集团公司内的资金需求; d. 对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e. 审核各公司预算资金收支计划,主持集团公司内部往来结算管理,组织集 团公司流动资金管理。 3.2 各分公司资金管理职责 a. 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b. 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本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向总公司 报送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信息,及时清理未达账款。 c. 负责本公司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划拨资金。 d. 规范资金收付流程,建立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f. 定期报送有关资金数据和资金管理报表。 4 账户的管理 4.1 各分公司银行账户类别包括一般存款账户和其他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 用于归集和上划收取的销售货款及其他业务收入等各类收入的账户。 4.2 其他账户是指除一般存款账户外各分公司根据需要需开立的个人账户。 4.3 账户开设原则 a. 各公司的账户开设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各项要求。 b. 各分公司开设新的账户,必须遵循事前报批、事后报备的原则。 4.4 账户管理原则 a. 各类账户应分类管理,各类账户不得相互混用。 b.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各公司归集和上划收取的销售货款及其他业务收入。 c. 一般存款账户的资金流入包括:各公司收取的销售货款、本账户的利息收 入、其他属于公司业务收入的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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