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011-CNAS-CL41: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体液学检验领域应用说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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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一(深色底)本案主题标题文字为28号方正兰亭粗黑简体你的部门名称或本案引导标题2012年9月12日 CNAS-CL41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在体液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前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体液学检验的特性而对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2:2012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2:2012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2:2012不对应 本文件于2012年制定,本次为第1次修订换版。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医学实验室体液学检验领域的认可。 体液学检验领域包括尿液、脑脊液、胸腹水等各种体液及粪便的常规检验及形态学检验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468-2006 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 CNAS-RL02 能力验证规则 CNAS-CL31 内部校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和管理责任 4.1.1.2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的,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实验室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其所属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的诊疗科目中应有医学实验室,自获准执业之日起,开展医学检验工作至少2年。 4.1.2.5 应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医学检验工作至少5年的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4.2 质量管理体系 4.3 文件控制 4.4 服务协议 4.5 受委托实验室的检验 4.6 外部服务和供应 4.7 咨询服务 4.8 投诉的解决 4.9 不符合的识别和控制 4.10 纠正措施 4.11 预防措施 4.12 持续改进 实验室应统计不合格样品(如样品量不足、污染、凝固、储存容器不对、保温措施不当等)的比率,并与临床科室共同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质量。 4.13 记录控制 4.14 评估和审核 4.15 管理评审 5 技术要求 5.1 人员 5.1.2 体液学检验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体液学检验至少3年。 认可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从事申请认可授权签字领域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年。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应从事涉及到辨色的体液检验。 5.1.3 实验室的检验人员配置宜满足如下要求:每日1~200份体液学标本量时至少配备2人;每日200~500份体液学标本量时至少配备3~4人;若采用自动化仪器进行有形成分筛检,可适当减少人员数量。 5.1.6 应每年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对新进员工,尤其是从事体液学形态识别的人员,在最初6个月内应至少进行2次能力评估。 当职责变更时,或离岗6个月后再上岗时,或政策、程序、技术有变更时,应对员工进行再培训和再评估,合格后才可继续上岗,并记录。 5.2设施和环境条件 5.2.3 如使用尿干化学试条,其存放条件(如湿度)应符合要求。用以保存临床样品和试剂的设施应设置目标温度和允许范围,并记录。应有温湿度失控时的处理措施,并记录。 5.2.6应依据所用分析设备和实验过程的要求,制定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并记录。应有温湿度失控时的处理措施并记录。 必要时,实验室可配置不间断电源(UPS)和(或)双路电源以保证关键设备(如需要控制温度和连续监测的分析仪、冰箱等)的正常工作。 5.3 实验室设备、试剂和耗材 5.3.1.4 应按国家法规要求对强检设备进行检定。应进行外部校准的设备,如果符合检测目的和要求,可按制造商校准程序进行。应至少对分析设备的加样系统、检测系统、温控系统进行校准(适用时)。分析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内部校准应符合CNAS-CL 31《内部校准要求》。 用于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的水平离心机应有盖;应能提供400g的相对离心力(RCF)。应每12个月对离心机进行校准。 5.3.1.5 设备故障后,应首先分析故障原因,如果设备故障可能影响了方法学性能,故障修复后,可通过以下合适的方式进行相关的检测、验证: (a) 可校准的项目实施校准验证,必要时,实施校准; (b) 质控物检验; (c) 与其他仪器或方法比对; (d) 以前检验过的样品再检验。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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