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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培训考试质量管理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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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焊工考试委员会

1焊工考试委员会成立

1.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规则》(以下

简称《考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程和

标准,提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素质,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经省质

量技术监督批准,成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考委)。

1.2焊考委隶属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焊工考试项目范围内的

焊工培训考试与管理工作,接受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2焊工考试委员会概况

2.1焊考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6-8名。学院焊考委委员具体情况详见附录一“焊

工考试委员会委员一览表

2.2焊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日常培训考试机构设在学院机械工程技术系(中德常州焊接技术中心)o

2.2焊考委具有符合规则要求的基本知识培训教师、指导教师、无损检测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具有符合规则规定的场地条件、焊接设备以及其他培训考试相关设施条件,焊考委设备状况见附

录二”焊工考试委员会主要设备汇总表”。

2.3焊考委按《考规》要求完成培训考试所需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系列的焊接工艺指导书(卡)。

具体评定项目及其内容见附录三“焊考委焊接工艺评定汇总表”。

3焊工考试委员会职责

3.1制定焊工考试计划。

3.2审查焊工资格。

3.3确定考试内容。

3.4检验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及仪表。

3.5组织焊工进行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负责考场纪律。

3.6负责考试试件和试样的检测,并评定考试成绩。

3.7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以下称焊工合格证)延期和注销手续。

3.8发放焊工钢印。

3.9建立、管理焊工焊接档案。

3.10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

4.

4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机构

4.1学院设立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焊工培训考试工作,焊工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或学院有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学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

或焊接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担任,委员由学院部门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

4.2焊考委主任委员主持培训考试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负责协助。各培训考试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培

训考试计划和分工具体实施。

4.3本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见图1.

图1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机构图

4.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培训考试质量管理手册焊工培训考试工作程序

第二部分焊工培训考试工作程序

1考试申请

申请焊工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年龄在18周岁以上;

b.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c.身体健康,能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操作,独立承担焊接工作;

d.填写“焊工考试申请表C(ZIE-WT01)。

2资格审查

焊工个人提出申请,本学院人员经所在部门同意、外单位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报焊考委进

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3制定培训考试计划

3.1培训考试计划包括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的培训考试内容和课时安排。

3.2焊考委根据教学大纲及焊工考试项目制定培训考试计划,填写“焊工培训考试计划表”

C(ZIE-WT02),经焊考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同意,报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处)审查。

4基本知识培训考试

4.1焊工申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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