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企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pdf
XX制浆造纸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严肃性,防止公司印
章使用上的漏洞,避免因使用不慎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其
它不良后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谓印章包括:公司行政公章、公司财
务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发票专用章及其他办公用
印章。
第三条公司行政公章主要用于公司向上级机关报送
的请示、报告、资料等文件;公司向有关业务主管机关报送
的各种报表;公司向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或公司职工情
况的文件和资料;公司向内部单位发布的文件、规章、通知、
公告等。
第四条各种专用章只能用于规定用途,使用时必须履
行专用章审批程序。用于专用业务以外时,应报主管领导批
准。
第五条公司印章应明确专人保管,并建立“办公用印
登记薄”,详细记录加盖印章的文件名称、件数、日期、批
准人及经办人等事项。
第六条公司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外的用印,如介绍信、
证明信等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涉及人事、财产、经济担
保、计划生育等事项的应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印章专管人员外出应将印章上交部门领导或
部门领导领导指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外出,也不得自
行转交他人。
第八条公司印章不得盖空白证明信、介绍信和空白表
格,必须用印时应报总经理批准,并在登记薄上详细记录编
号、张数、用途、经手人、批准人、日期。经办人未用完的
空白信应督促交回或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将印章在白纸或其他纸张上乱盖,如试
印,盖后应及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