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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重一大会议制度.doc

发布:2023-09-30约1.24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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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依据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三重一大”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集体讨论。校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列入议题的,则由具体分管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的深入调查后,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 (二)依法决策原则   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根据需要须通报的,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 参加会议人员: 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同时每次随机邀请2名以上教师代表列席会议,2名教师代表从全体教师中随机产生。 三、“三重一大”具体事项主要包括: 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止,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机构设置等事项。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 评先评优、晋级、考核事项。 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以及年度财政预决算。 其他学校认为重要的事项。 四、会议程序 1、“三重一大”事项应由行政会议或由相关的部门分管领导,向校长提出,经校长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题。会议之前,校长与书记对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酝酿,基本达成共识。 2、凡需提交的议题,确定后,由校办提前数天通知各位出席人员和相关列席人员。凡有相关材料提前1—2天送到参会人员手上。 五、会议要求: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 2.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班子会议召开前一日送达参加人员,保证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3.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内容逐人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如实记录。 4.主要负责同志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5.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定。 6.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7. 会议记录应完整,充分体现决策的过程,对于决策的决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均要签名确认。 8.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六、资料归档 凡会议决策的议题,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以及实施情况,均要以文字稿形式备案。每学期结束前由校务办主任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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