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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第六章 重置成本法.ppt

发布:2018-02-27约6.17千字共5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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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专业委员会中车联技术培训中心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培训教程 第六章 重置成本法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车联技术培训中心 第六章 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重置成本的确定方法 各种陈旧性贬值的估算 成新率的估算方法 重置成本法的小结 §6-1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基本概念 重置成本是指在评估基准日,重新购置或构建与被评估车辆完全相同或相似的全新车辆所需的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 陈旧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理论依据 贬值率和成新率 重置成本法基本概念 假想与被评估车辆完全一样全新的车辆所需的成本 再从中扣除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陈旧性贬值 重置成本可分为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与复原重置成本的关系 重置的方式不同 复原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一次性功能贬值 计算时优先采用更新重置成本 一次性功能贬值 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造成本降低造成的 替代性原则 替代性原则 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不具替代性--古董、文物、字画 --拍卖 在同等条件下,评估人员应选择可能获得的最低市场售价 基准日的时效性和地域性 重置成本 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在过去--追述性评估 用于司法裁决--如偷窃、破坏财产 评估基准日在未来--前瞻性评估 品牌的发展 评估基准日在当前 一般评估 复原重置成本 完全按原来二手车的制造工艺、材料、结构、设计和标准,以现时的物价水平(现时的价格),重新构建一辆与被评估车辆完全一样的新车所需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 按现时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计和新标准等,重新构建一辆与被评估车辆完全一样的新车所需成本 1905年爱因斯坦的铝制奖杯 实体性贬值 汽车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力的作用,引起车辆在物理和化学方面的变化,而导致车辆实体损耗---有形损耗 一辆全新的汽车,其实体性贬值为零 一辆报废的汽车,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百 功能性贬值 科学技术的进步,造成车辆制造成本降低或功能和使用性能相对落后,从而引起的车辆价值的下降---无形损耗 一次性功能贬值 营运性功能贬值 由于科学技术进步,出现了新的性能更优越的车辆,致使原有车辆的功能相对新车型已经落后,各种成本加大 经济性贬值 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不是车辆本身内部因素引起的 外部经济环境: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环境保护、心理因素、生活习惯 2003年7月,北京市出台政策:凡排放达不到欧Ⅱ标准的车辆为黄标车不允许在四环内行驶 --导致旧车市场爆满 理论依据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P为: P=R-D =R-Dp-Df-De (式6-1) 式中:P——评估值 R——重置成本 D——各种陈旧性贬值 Df ——功能性贬值 Dp ——实体性贬值 De——经济性贬值 贬值率 三种贬值的贬值率: αp=Dp/R 或 Dp=αpR αf=Df/R 或 Df=αfR (式6-2) αe=De/R 或 De=αeR 将(式6-2)中的三种贬、值率αp 、 αf 、 αe代入(式6-1),则可等成: P=R- αpR- αfR- αeR =R[1-(αp+ αf+ αe)] =R[1- α] (式6-3) 成新率 是中: α = αp + αf +αe 令 γ=1- α 则(式6-3)就改等成: P=R ×γ (式6-4) 式中的γ就是成新率。 §6-2 重置成本的确定方法 重置成本的构成 重置成本的确定方法 直接法 物价指数法 重置成本的构成 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现行市价的购买价格 间接成本--购车时,所支付的购置附加税、牌照费、注册登记手续费、养路费、车船税和保险费 所有权转让的经济行为,可只按被评估车辆的现行市场成交价格(直接成本)作为被评估车辆的重置成本全价 企业合资、合并、合作等经济行为,评估时,其重置成本包括间接成本 现行市价为新车的价格 重置成本的确定方法 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有多种,常用的为直接法和物价指数法   其他方法: 功能价值法,也称生产能力比例法。 这种方法是寻找一个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的资产为参照物,计算其每一单位生产能力价格或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生产能力的比例,据以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 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不是用线性关系而是用指数关系反映功能与成本的关系 直接法 是指通过现行市场途径来确定车辆购置成本的最简单、最有效并且可信的方法。即以现行市价为标准,确定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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