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企业所得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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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某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经营机构,2009年从中国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并按我国税法规定交纳了营业税5万元。该外国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0 B.9.50 C.10.00 D.20.00 【例题·单选题】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收入100万元,取得境内乙公司支付的财产转让收入80万元,该项财产净值60万元。2008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2 B.14 C.18 D.36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不得扣除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得扣除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 不得扣除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利息费用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得扣除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工会经费 不得扣除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职工福利费 超标准处理 扣除标准 项目 第4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超范围、超标准、未计少计 纳税调整减少额:不纳税、免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 计算项目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 税额抵免的范围 税额抵免的基本规定 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 第4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扣除限额的,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按扣除限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居民企业核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核定应纳税额的适用范围 (二)核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第4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四、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4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4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5节 税收优惠 (一)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免征和减征优惠 第5节 税收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 税法 引导案例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税法 例题解析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税收入总额的确定 (2)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包括:部分特定扣除项目; 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 2、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政策 4、境内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第1节 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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