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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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 主讲:戴罗仙教授 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管学院 电话 内容: 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变化过程 新企业所得税法 新旧企业所得税差异 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变化过程 50年 58年 73年 无独立税种 工商所得税 工商业税 (对集体企业征收) (对集体企业征收) 80~93年 94年 2008年 内资: 83年国营企业第一步“利改税” 84年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 85年开征集体企业所得税 88年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 外资: 80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91年 81年外国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与原税法相比的变化: 实现了 降低了税负:25% 一、纳税人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在注册地纳税) 居民企业: 或 强调管理机构不强调注册地 ②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 机构在境内 非居民企业:①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 机构不在境内,但境内设立了机构、 场所的企业;两个以上机构的需汇总纳税,可选择地点 ②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境内所得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 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中国境内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机构、场所 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工厂、农场、开采 自然资源的场所 提供劳务的场所;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具体包括: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包括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和外国法律法规成立的)因此, 包括: 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 包括: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二、课税对象 应税所得包括 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劳务所得 转让财产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利息所得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接受捐赠所得 其他所得 境内所得 居民企业: 境外所得 境内所得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发生在境外但与所设 非居民企业: 立的机构、场所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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