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核算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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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核算 个人所得税核算与筹划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二、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 四、个人所得税核算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一) 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人: 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如果临时离境,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亦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天数。 居民纳税义务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一)纳税义务人 2、非居民纳税人 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只能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华侨或港、澳、台同胞。 (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是否来源于中国境内,并不以支付地或居住地为认定标准,而是以受雇活动的所在地、提供个人劳务的所在地、财产坐落地以及资金、产权的实际运用地等标准来确定。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所有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会计、咨询、讲学、董事费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房产 10.偶然所得。得奖,中奖,中彩及其他偶然性所得 11.其他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专项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个税的补贴、津贴。 5.按省级以上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四项基金,免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领取时,也免税。 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达到离退休年龄,延长离退休的工资,免税。 7.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等,免税。 8.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奖品;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免税。 9.扣缴利息税而取得的手续费所得,免税。 10.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的所得;拆迁补偿款,免税。 1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等,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一)工薪所得计税 1、工薪所得:与任职和受雇有关的全部所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再按月扣除3500元。 应纳税=(月收入-3500或6300)×税率-扣除数 附加减除2800: 外国人在中国;中国人在国外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月税前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500以下 3% 0 1500-4500 10% 105 4500-9000 20% 555 9000-35000 25% 1005 35000-55000 30% 2755 55000-80000 35% 5505 80000以上 45% 13505 月工资扣除四项基金后的计税收入20000 应纳税=(20000-3500)×25%-1005=3120 2.年终奖纳税 年终奖:平均到各月确定税率,年终一次纳税,不作任何扣除。 如果当月工薪不足扣除额,则用年终奖扣除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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